“营改增”倒逼建筑行业适应税制 规范经营诚信纳税

日期:2016-08-04 15:50:42
“营改增”后,对建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倒逼建筑企业诚信纳税、规范经营,“联营挂靠”“层层分包”等经营模式会受到很大冲击。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建筑业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部分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业内普遍认为,建筑企业能否在改革中获得利好,其中一个关键是能否获得足够的进项抵扣。建筑行业涉及众多行业,目前建筑企业经营方式、内部管理等存在不少问题,将倒逼行业规范经营和转型升级。

    “营改增”后建筑业适用11%税率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主要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中的建筑服务税目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部分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根据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有过渡措施: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按照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申报时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此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可实行进项税

    抵扣使税负减轻

    此前对建筑业利润影响较大的税种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总营业额的3%和2%,加上城建和教育附加等,建筑业的实际税率为5.39%左右。“营改增”后,建筑业由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从表面上看,税率升高了不少。税负是否也随之加重了?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营业税是按企业的营业额征收,增值税按货物和服务的增值额征收,两者的税基有很大不同。虽然增值税税率提高了,但由于可以实行进项税抵扣,所以从理论上分析,税负基本不会增加甚至还会减轻。

    可实行进项税抵扣项目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周转材料等材料费用支出,施工过程中租用外单位机械施工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费等机械使用费支出,技术设计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等其他直接生产费用支出,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费用等。对于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但购进的建筑服务、建筑或装修材料,楼宇智能设备和配套设施套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只要能按实际业务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税负下降不是问题。

    举例

    钢筋水泥等均属可抵扣范围

    “营改增”前

    施工价款:600万元/月

    应缴营业税:600×3%=18万元

    “营改增”后

    购买水泥:花费351万元

    购买水泥支付进项税:51万元

    应缴增值税:

    600÷(1+11%)×11%-51=8.5万元

    节省:18万元-8.5万元=9.5万元

    倒逼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纳税

    江门一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建筑行业涉及太多企业,建筑行业上游抵扣不健全,考虑到建筑业业务构成的特殊性,其想要获得足够的抵扣,目前有一定难度。大宗材料如钢材、水泥、混凝土的供货商比较容易提供增值税票,但砖瓦、白灰、砂石、土方及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杂货店、小规模纳税人供应,这些小型材料供应商要么不能提供发票、要么提供的票据不是增值税票,对于建筑商而言,这部分很难进行抵扣。

    该业内人士说:“如果建筑企业能拿到足够的进项,那么税负有可能会低于五个点,税负会相应减少;如果拿不到足够多的抵扣进项,那么建筑企业要承担的税率会在6%~11%,意味着税务就增加了。”

    江门某建筑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先生介绍,目前建筑业中普遍存在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挂靠在有资质的大中型建筑企业名下的现象,他们以大企业的名义去谈业务、投标,中标后以建筑公司的名义签建筑合同和施工,并向大企业缴纳挂靠费。业务从头到尾都是施工队做的,但最终提供给服务对象的发票却是从被挂靠的建筑公司那里开具。这种形式虽然不合法但却大量存在。

    徐先生介绍,“营改增”企业改缴增值税,是对企业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企业能否获得正规发票对于其抵扣至关重要。在挂靠形式下,大企业只负责开票,而实际施工、采购等由小公司负责,大企业没有进项则无法获得抵扣,税负将上升,而增加的税负将转嫁给挂靠方,向挂靠企业增收更多管理费用。所以对于小企业而言,面临很大的挑战,长此以往将难以为继。

    分析人士认为,“营改增”后,对建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企业的税负、工程概预算、工程计价、招投标等都将进行一系列调整,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倒逼建筑企业诚信纳税、规范经营,“联营挂靠”“层层分包”等经营模式会受到很大冲击,倒逼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建筑行业或将面临新一轮洗牌。http://www.zczs.zhuangy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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