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条例
日期:2014-01-09 14:04:13一、装修手续
1、商户必须如实填报进场装修通知单中条款内容,同时交纳装修押
金。
2、商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营运部按规定办
理施工队有关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3、应与营运部协定装修施工及材料搬运时间和地点。
4、任何装修商如未获修小组发出之有效临时工作许可证,均不可进
入广场施工。
5、装修时间以不影响他人及其它规定为原则。
二、施工
1
、所有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实际情况
需要更改,必须报营运部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窗户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工队严格按照《装修管
理规定》
,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商户负责。
3、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铺位单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
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商户负责。
4、若因施工而引至他人受伤或任何其他损坏而影响其它单位及公共
设备,皆由该商户负责赔偿。
5、商户不可以任何理由对商场所有的各类管线进行增减或更改。
6、商户应在装修完毕后,报劳动部,取得验收合格后,复印存档。
7、所有装修违反消防规定者,将按有关消防规定进行处理。
8、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9、为保持广场的外形美观,各商户不准对其进行任何更改,擅自改
变楼层结构,室内墙壁外形或进行改建及拆建,除责令停止和恢
复原貌外,根据情况处罚。特殊情况的,要经营运部及工程部审
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10、商户在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须使用消防规定的指定材料。
11、所有装修过程中,须按规定时间进场和退场,不得在场内留宿,
不得在场内生火做饭和使用电器设备。
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在线报价
免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