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居装饰课堂】家庭装修材料清单内容及订立六个注意事项

日期:2017-08-06 14:48:08


一、订立装修材料清单的注意事项

一般而言,订立家居装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查验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装修合同中的发包方的装修房应属合法居住用房,亦即产权房或租赁房;合同承包方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另外,装修合同中应当写明装修施工地点及面积。

2、写明居室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居室装修的施工内容及要求是家居装修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若该方面的条款过于笼统,就往往容易引发施工纠纷。因此,施工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按照居室装修部位分别写清装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具体施工要求及承包方式。

3、写明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

无论采用何种承包方式,合同中的工价价款都应写清楚,不能含糊。合同中的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税金由业主承担,这是装修业特殊要求。工程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以免发生纠纷。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往往涉及到违约责任的认定,因而在合同中应当写明,并严格遵守。

4、详细写明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内容。

材料供应的约定是涉及到家居装修质量和工程款项的重要问题。因此,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都应在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明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在供料单上其应明确写明材料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5、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法定标准。合同中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条款必须符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家居装修要满足多层次的不同需求,同一房型往往有着不同档次的装修,因而不可能也不应当将不同层次的装修适用同一标准。

6、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

合同的违约责任与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相对立。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请求调解,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协投诉。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二、装修材料清单的主要内容

1、客厅、卧室

(1)建材类:地砖、油漆、踢脚线、地板、涂料、石膏线、强化地板、细木工板、石膏板、杉木条、多层板、单压板、防火板、钉、木线、门、脚线、铝塑扣板(重点)

(2)灯具类:主灯、射灯、落地灯

(3)布艺类:窗帘

(4)五金类:窗帘滑轨、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电视插座、空调插座、电话插座、电线(R15/R25/R4)

2、厨房

(1)建材类:地砖、墙砖、吊顶、橱柜

(2)灯具类:主灯、射灯、橱柜灯

(3)电器类:灶具、油烟机

(4)五金类:水槽、水槽龙头、地漏、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角阀、炊具

3、卫浴

(1)建材类:地砖、墙砖、吊顶

(2)灯具类:主灯、射灯

(3)电器类:换气扇、浴霸

(4)洁具类:洗面盆、台面、MT、镜面

(5)五金类:置物架、浴缸龙头、开关面板、电源插座、角阀、花洒、面盆用龙头、排水管、护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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