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被丈夫家暴致死:生活的窒息是你的不愿离开

日期:2017-09-10 11:53:19

近日,小编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26岁女子被丈夫家暴致死。据死者姐姐说,当初结婚前全家都反对这门婚事,但妹妹执意要嫁,结婚后发现丈夫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妻也是因为家暴选择离开的。婚后妹妹多次遭到家暴,姐姐劝妹妹与其离婚,但是妹妹恐惧丈夫的家庭暴力总是不敢,说离婚会被打死。谁曾想,妹妹真的被活活打死了。




又是一个悲剧上演。

通过了解,小编发现家暴受害者的认知并不全面,并且对维权意识并不积极。加之一直以来的传统思想:“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家丑不可外扬” 等观念让受害者在受到家暴时总是选择沉默,这种沉默无外乎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据调查,全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丈夫殴打,遭到妻子殴打的男性也很常见。

 

那些口口声声地说夫妻间闹矛盾是私事、不用瞎掺和的人,只不过是没有经历罢了。因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根本不知道,家暴可以给人带来多大的恐惧多深的痛苦。


受害者不愿意求助,也并不是因为人人都有斯德哥尔摩症,绝大多数是因为她们并没有合理的途径解决,并能在反抗后保障自己的安全。


毕竟我们都知道,家暴从来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什么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在亲密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虐待性行为。
大多数家暴受害人是女性(九成左右),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男性。尤其是现在性向、家庭构成进一步多元化。


家庭暴力一般粗分为身体暴力和性暴力两种,在这两大分类下又细分为以下八种:
1. 恐吓、威胁
这种家暴方式不局限于言语的威胁,还包括通过眼神、动作、手势威胁受害者,用砸东西、毁坏受害者的物品、伤害宠物、展示武器等方式让受害者感到恐惧。


这些行为的目的就是制造恐惧。这一般是家庭暴力开始的预兆和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受害者一般不敢也不愿意告诉别人,一是大多数人不会认为这已经进入了家庭暴力的范畴,二是大多数受害者此时依然认为这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可以私下调和解决。


2. 精神虐待
这种暴力的形式关键是让不断告诉受害者她没有任何价值,除了这个家以外没有人会容忍她。施暴者会告诉她被打是她自己的错,通过骂脏话和羞辱她来降低她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不断告诉她她别人都觉得她不正常,如果没有他照顾她养她别人都看不起她,她在这个社会中也根本活不下去。


当一个你曾经深爱并非常信任的人开始不断告诉你这些都是你的错的时候,受害者很难把自己抽离出来问一句“他说的是真的吗?” 也很难不陷入自责自怨自我贬低的过程中,以为只要自己做的很好一些,就可以得到施暴者的赞赏,而被羞辱责备只是因为她做得还不够好。


3.孤立
家庭暴力中很常见的一个模式是,受害者很少和亲人、朋友或同事(如果她们还有工作的话)联系,更不会向别人寻求帮助。孤立典型的开始就是他表现得占有欲很强,不喜欢受害者与任何人联系。这一暴力形式一般都是循序渐进的,并且施暴者常用吃醋来正当化他的行为。


从一开始不喜欢她与陌生男人说话,发展到不喜欢她和朋友们出去玩,最后发展到甚至不准她与她的父母亲人说太多。受害者开始时还会认为这是因为他太爱她所致,直到深陷暴力时才意识到,她被孤立是斩断了她向外界求助的最后一道绳索。

4.对暴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否认 / 反过来指责

“要是你不惹我的话,我怎么会打你?”“我只是轻轻碰了你一下,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我根本没有打你,你只是自己摔伤了,不要乱说话。”
这种暴力形式有两大后果,一是让受害者真的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大惊小怪;二是被指责的受害者以为只要自己做得更好,自己的伴侣就不会生气了。


5.利用孩子
受害者很多时候不离开或者离不开都是因为考虑孩子。当家庭中男性在经济上占绝对的主导地位时,他的“你离开我,我就让你再也见不到孩子”的威胁是很有分量的。


更可悲的是,即便有时候受害者带着孩子离开了施暴者,如果施暴者是孩子的生夫,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在孩子18岁之前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的。那么施暴人就还会以探视为借口,继续骚扰受害人。虽然如果受害者有针对施暴人的,在探视孩子过程中,父母双方不需见面,但是施暴人依然会以“对于探视权不满意”不断逼着受害者重回法庭去争论。


6. 使用男性特权
施暴者会表现得好像自己是主人,而受害人是他的仆人,并且用“我是男人,而你是女人,所以你就应该XXX”来正当化他的行为。其实反过来亦然,特别是在精神暴力和情感虐待上,女性有时也会说:“我是女人,而你是男人,所以你就应该无条件让着我”,更严重一些可能会说“你XX样还是不是男人?”


7.通过经济不平等来进行的虐待
先告诉她“我以后会一直养着你,你就不要去工作了”,并让她为了想要钱而求他,以降低她的自尊心,并让她觉得自己离不开他。很多时候,家暴和贫穷是互为恶性循环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当受害者本来就因为文化水平限制而只能做最基础的工作时,因为家暴而没法去上班 - 没去上班而被开除 - 被开除后更加没法离开遭受暴力的环境,就这样不断地恶化循环下去。


8. 威胁和强迫
这一暴力形式又是精神虐待的升级。施暴者在精神虐待时,至少还给虐待裹上了一层糖衣,但这时已经是赤裸裸的威胁了,比如说通过威胁伤害她的家人和孩子来迫使她放弃起诉。


受害人为什么不离婚?

受害人不离开施暴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关系已稳定多年,她还对她的伴侣有感情并希望会发生改变
2.感觉丢脸或者认为是她自己的错,自卑
3.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到恐惧
4.没钱照顾自己和自己的孩子
5. 认为对孩子来说保持完整家庭更重要(实际上家暴家庭成长的孩子更容易生病,体弱,心理疾病的可能性大,长大后往往重蹈覆辙)
6.长期处于高压已精疲力尽无法再做任何决定
7.已不知不觉和家人、朋友隔离,断绝联系
8.不知道去哪儿好


因为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不离婚,她们只是受到的丈夫一人的暴力,而离了婚,她们甚至有可能遭受整个社会的冷暴力。


还有很多受害人下定决心想逃离,但大部分的亲戚朋友都以劝和不劝分的观念,都会劝说受害人忍一忍,下面这些话我们一定不陌生:


为了孩子,你忍一忍,你想孩子变单亲家庭吗?

你就不能不惹他?你不惹他能打你?

毕竟是夫妻,说不定以后就好了。

他不都认错了吗?你还要怎么样?


这样的话语经常裹挟着受害人,让受害人内心产生矛盾、纠结、有时为了孩子,有时留恋施暴者施暴后的甜言蜜语,有时为自己单独生活的担忧,导致受害者再次回到施暴者身边,然后悲剧循环。

 

经常一些受害者不堪忍受,选择报警或者法律援助,但效果并不明显。施暴者当着警察的面认错保证下不为例,警察多半都会口头教育一番就给予放行,回到家后施暴人会变本加厉进行报复,让受害人的处境雪上加霜。甚至受害者上诉法院,法院,法院也多以“感情尚未破裂”不予离婚。

 

想跑怕不掉,想离离不了。是很多意志坚定要逃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艰难处境。

 

要离开必须要有具体计划以供实施,包括:钱,收入,住处,帮忙搬家,交通,警方的帮助,法律援助,理解和安慰。研究表明受害者刚离开后容易造成最严重的跟踪,虐待甚至杀害。如果没有可靠的具体计划,受害人可能不会选择离开,而这恰恰是一个理智的决定。


为什么受害人在感情初期没有发现施暴人的真正面目?

施暴人只在感情稳固和确定后才开始施暴,通常是在第一次受孕后。五成以上的家暴发生在一年以后,三成以上发生在三个月到一年。


一开始施暴人可能表现的彬彬有礼,潇洒慷慨,让你觉得生活就跟做梦一样美好。这恰恰是危险的信号,因为一个潜在的施暴者往往会:对你们的关系急于有所进展,让你感觉经历着“梦幻般完美的爱情”。如果对方经常因为琐事不如意而指责其他人,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批评你的打扮,反对你和家人朋友交往,那么,要小心了。


如果朋友跟我说她被家暴了我该怎么办?

相信她,认真倾听她所说的,给她信任、尊重和支持。不要在没得到受害人同意前就去和施暴者交涉。不要太轻率地让她离开施暴人,如果对方尚未准备好必然有其客观原因。


如果她不想声张,也接受她保留隐私和拒绝帮助的权利。 鼓励她慢慢恢复和家人或朋友的联系,帮助她一起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安全保障计划,以便在突发的危险情况下顺利逃脱。计划要具体、可行、详细。


告诉她可以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据说已经在全国2800个县市开通。并且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颁布。

 

其实说“家暴真的只有0次和无数次”,也是不准确的。

 

在真实生活中,“两口子打架了”、“被逼急了动了一次手”……这样并非0次,但也不构成长期家暴的情况正是多数家庭的现状。这与那些长期家暴的情况又有不同:一是偶发,二是施暴者明确认识到行为是错误的。

 

单次的家暴同样会伤害个人和家庭,但更为严重棘手的,往往是那些持续、多次、反复的家暴行为,并且这与单次家暴的发生原因、影响因素和处理策略都会很不一样。

 

从生理和心理上研究家暴者与家暴行为,更容易让我们了解家暴者的形成原因和对应方法。数据显示,平均家暴发生35次受害者才会选择报警。


这是一个带血的数字。

 

我们无法杜绝家暴,我们能做的是为受到家暴的弱势群体提供一个保护的环境。有强效的法律条文、负责的公务人员、有力的监管部门、人文关怀的语言环境、真正为受害人考虑的社会正义。

 

希望每个人都能拥有独立的人格、为自己而活的决心。

有对于家庭暴力有说不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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