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

日期:2018-03-04 11:11:16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篇1

 

一、报批程序

住户装修必须提前5-7天到管理处领取装修管理登记表,详细如实填写。装修若有承重墙体,结构改动,必须到当地装潢受理站审批,如无承重墙体,结构改动的简单装修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害原有房屋结构、外貌、功能等,严禁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水电、煤气管道等,严禁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严禁生活垃圾排入下水道
2、铺设木地板木楞钻孔深度不得超过4CM。地面装修大理石等超重材料,厚度不得超过20mm
3、装修必须使用防火材料。严禁安装凸出式防盗网,安装内防盗网必须按照管理处规定的统一规定安装
4、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线,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5、安装水电管线要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户擅自拆除、改装,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井
6、严禁装修时覆盖、迁移以下设施,可视对讲机门铃接线盒、煤气接头、电气开关箱、管道井检修口。

 

三、装修时间

施工时间800-1200 下午14:00-18:0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若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地点、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垃圾必须装袋化,严禁从高空抛掷垃圾、严禁垃圾污染水体、严禁损坏绿化及公用设施,违章管理处视环境影响程度予以必要的处罚。

 

五、装修管理费用及违章责任

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派人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一年后如楼下没有渗、堵、漏、损等情况发生,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章,根据违章程度从保证金中进行相应的扣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户负责。

 

六、法律责任

擅自进行装修的,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使用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墙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改扩建、拆除者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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