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理论

日期:2011-03-21 18:46:18

室内设计理论系列
  现代室内设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尽管还只是近数十年的事,但是人们有意识地对自己生活、生产活动的室内进行安排布置,甚至美化装饰,赋予室内环境以所祈使的气氛,却早已从人类文明伊始的时期就存在了。
一、国内室内设计的发展
原始社会西安半坡村的方形、圆形居住空间,已考虑按使用需要将室内作出分隔,使入口和火炕的位置布置合理。方形居住空间近门的火炕安排有进风的浅槽,圆形居住空间入口处两侧,也设置起引导气流作用的短墙。
早在原始氏族社会的居室里,已经有人工做成的平整光洁的石灰质地面,新石器时代的居室遗址里,还留有修饰精细、坚硬美观的红色烧土地面,即使是原始人穴居的洞窟里,壁面上也已绘有兽形和围猎的图形。也就是说,即使在人类建筑活动的初始阶段,人们就已经开始对“使用和氛围”、“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功能同时给予关注。
商朝的宫室,从出土遗址显示,建筑空间秩序井然,严谨规正,宫室里装饰着朱彩木料,雕饰白石,柱下置有云雷纹的铜盘。及至秦时的阿房宫和西汉的未央宫,虽然宫室建筑已荡然无存,但从文献的记载,从出土的瓦当、器皿等实物的制作,以及从墓室石刻精美的窗棂、栏杆的装饰纹样来看,毋庸置疑,当时的室内装饰已经相当精细和华丽。
春秋时期思想家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形象生动地论述了“有”与“无”、围护与空间的辩证关系,也提示了室内空间的围合、组织和利用是建筑室内设计的核心问题。同时,从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来看,“有”与“无”,也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地对待的。
室内设计与建筑装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古以来建筑装饰纹样的运用,也正说明人们对生活环境、精神功能方面的需求。
在历代的文献《考工记》、《梓人传》、《营造法式》以及计成的《园冶》中,均有涉及室内设计的内容。
清代名人笠翁李渔对我国传统建筑室内设计的构思立意,对室内装修的要领和做法,有极为深刻的见解。在专著《一家言居室器玩部》的居室篇中李渔论述:“盖居室之前,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窗棂以明透为先,栏杆以玲珑为主,然此皆属第二义,其首重者,止在一字之坚,坚而后论工拙”,对室内设计和装修的构思立意有独到和精辟的见解。
我国各类民居,如北京的四合院、四川的山地住宅、云南的“一颗印”、傣族的干阑式住宅以及上海的里弄建筑等,在体现地域文化的建筑形体和室内空间组织、在建筑装饰的设计与制作等许多方面,都有极为宝贵的可供我们借鉴的成果。
二、国外室内设计的发展
公元前古埃及贵族宅邸的遗址中,抹灰墙上绘有彩色竖直条纹,地上铺有草编织物,配有各类家具和生活用品。古埃及卡纳克的阿蒙神宙,宙前雕塑及宙内石柱的装饰纹样均极为精美,神宙大柱厅内硕大的石柱群和极为压抑的厅内空间,正是符合古埃及神宙所需的森严神秘的室内氛围,是神宙的精神功能所需要的。
古希腊和罗马在建筑艺术和室内装饰方面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古希腊雅典卫城帕提隆神宙的柱廊,起到室内外空间过渡的作用,精心推敲的尺度、比例和石材性能的合理运用,形成了梁、柱、枋的构成体系和具有个性的各类柱式。古罗马庞贝城的遗址中,从贵族宅邸室内墙面的壁饰,铺地的大理石地面,以及家具、灯饰等加工制作的精细程度来看,当时的室内装饰已相当成熟。罗马万神宙室内高旷的、具有公众聚会特征的拱形空间,是当今公共建筑内中庭设置最早的原型。
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来,哥特式、古典式、巴洛克和洛可可等风格的各类建筑及其室内均日臻完美,艺术风格更趋成熟,历代优美的装饰风格和手法,至今仍是我们创作时可供借鉴的源泉。
1919年在德国创建的鲍豪斯学派,摒弃因循守旧,倡导重视功能,推进现代工艺技术和新型材料的运用,在建筑和室内设计方面,提出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新观念。鲍豪斯学派的创始人格罗皮乌斯当时就曾提出:“我们正处在一个生活大变动的时期。旧社会在机器的冲击之下破碎了,新社会正在形成之中。在我们的设计工作里,重要的是不断地发展,随着生活的变化而改变表现方式……。”20年代格罗皮乌斯设计的鲍豪斯校舍和密斯·凡·德·罗设计的巴塞罗那展览馆都是上述新观念的典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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