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日期:2014-06-10 10:44:40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做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一般的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与工程质量事故有关的施工图。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例如建筑材料的试验报告,各种中间产品的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以及施工记录等。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事故情况。包括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有关的观测记录,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否已趋稳定等。
2)事故性质。应区分是结构性间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内在的实质性问题,还是表面性的问题;是否需要及时处理,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
3)事故原因。阐明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对于混凝土结构裂缝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原因导致的,还是由于温度应力所致,或是由于施工拆模前受到冲击、振动的结果,还是由于结构本身承载力不足等。对此,应附有说服力的资料、数据说明。
4)事故评估。应阐明该质量事故对于建筑物功能、使用要求、结构承受力性能及施工安全有何影响,并应附有实测、验算数据和试验资料。
5)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6)事故涉及的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事故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当在正确地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可以根据质量问题的情况,做出以下四类不同性质的处理方案。
(1)修补处理
这是最常采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些部位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达到设计要求的,且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做出进行修补处理的决定。
属于修补这类方案的具体方案有很多,诸如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补强、表面处理等均是。
(2)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的缺陷情况下,可以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
(3)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问题按修补方案处理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以做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4)不做处理
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如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经过分析、论证和慎重考虑后,也可做出不专门处理的决定。可以不做处理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者。例如,有的建筑物墙面抹灰出现放线定位偏差,若要纠正则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若其偏差不大,不影响使用要求,在外观上也无明显影响,经分析论证后,可不做处理;又如,某些隐蔽部位的抹灰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及外观,也可不做处理。
2)有些不严重的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例如,混凝土的轻微蜂窝麻面或墙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以不对该缺陷进行专门处理。
3)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例如,某一结构断面做小了,但复核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可考虑不再处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挖掘设计潜力或降低设计的安全系数,因此需要慎重处理。
电话
在线报价
免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