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安全十大法则

日期:2012-06-20 13:53:47
厨房是家居生活的主角之一,厨房生活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对于厨房的安全绝对不能忽视,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厨房的是个安全法则吧。
  1. 食品一旦煮好应立即吃掉,食物冷却至室温后容易滋生细菌,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四五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而且食物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
  2. 食品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等,必须彻底煮熟才能使用。所谓彻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3. 应该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4. 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个小时,应在常温(接近或高于60℃)或低温(接近或底于10℃)后才能食用。
  5. 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不底于70℃)后才能食用。
  6. 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相互接触。两者直接接触可能会造成污染,例如,用同一把刀先后切生肉和熟肉,可能造成污染。
  7. 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抹干擦净。每块抹布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一天,下次使用前把抹布放在沸水中煮一下。不应该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滋生细菌的地方;接触食物的衣物应该定期更换,在下次使用前应高温消毒。
  8. 经常洗手。做饭前把手洗干净,每次做饭间歇的时候都要重新洗手;做饭时,转而做另外一种食品时要洗手,例如,做完了鱼开始做肉的时候,一定要洗手;宠物也可能是传染源。
  9. 不要让昆虫、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动物通常都是带有致病的微生物。最好的办法是用封闭的容器装食物。
  10. 饮用水及准备做食品时用的水应纯洁干净。如果对水质有所怀疑,最好把水烧开,然后在饮用或制成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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