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装修的“霸王条款”
日期:2013-01-15 16:06:15家庭装修是个技术活,也是一个细心活。很多市民不了解装修的专业知识,也不了解业内相关的政策和潜规则。面对装修合同条款,没有了解清楚就签字了。不少市民中了家装公司的圈套,陷入纠纷。
近日,记者接到房产热线投诉电话,反映在住房装修时遇到一系列不平等“霸王条款”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重庆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归纳以下“九大霸王条款”,希望消费者注意防范。
1.装修保修期严重缩水
根据国家第10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间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这就是家装行业中说到的:表面工程包2年,水电隐蔽工程包5年,终身维修之说,当然,重庆兄弟装饰公司也是这个保修。
2.偷换责任概念 免除保修责任
例如“甲方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而《合同法》规定,发包方未按期结算工程款,承包方可通过其他多种途径来寻求救济,承包方不能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这想条款被很多公司利用起来做了对追尾款的强制性和法律性,重庆兄弟装饰公司提醒广大市民:看到这项条款的客户可以直接向重庆装饰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做合理解释,收到一定危害者,可以直接起诉!
3.增减项条款蒙骗消费者
例如,“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对合同中已确定的工程项目提出减项,须向乙方支付该项目预算款的10%作为减项费……”而据《合同法》规定,这属于强加给发包方的责任,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对于此类加减项目,兄弟装饰做了具体说明:假如甲方有意对工程项目做临时减项,那么只需套用乙方正常的施工单价进行加减费用即可,也就是大众所说的多退少补而已。
4.将纳税义务转嫁给消费者
例如,“本合同中所标明的合同价格未含税金,如客户需要开发票另加税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方有故意逃避国家税收的嫌疑,在重庆兄弟装饰,每个客户都有国家发票,不仅是设计委托定金发票,而且4个阶段的付款方式均有发票为证。
5.承包方权利过大甲方利益受损
例如,“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自乙方开工之日至甲方尾款交纳之日,乙方拥有甲方房屋的使用权”。根据《合同法》及其相关的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仅限于与施工有关的各项权利,而不能将上述权利随意扩大于整个房屋的使用权,正常来说,乙方不能在甲方房屋内做炊烟袅袅及过夜之事。
6.工期规定暗藏猫腻
例如,“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竣工。”根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释:“工期应为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日历总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7.工期预付款多样套牢消费者
例如,“支付次数,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6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5%及工程变更款”。这一做法没按《合同法》规定办,工程进度过半没有确切的定义,若出现了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消费者也处于被动地位。
在此,重庆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兄弟装饰的付款不是分为3部分,而是4个部分,转合同缴纳第一部分,水电工程验收为其二,木工和漆工进场前为其三,最后竣工验收为缴纳尾款之时。
8.验收标准不一 消费者无从下手
例如,“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指由业主自己组织验收。实际上,目前已经有装修行业验收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建议签订合同前消费者应当熟悉验收标准,将具体的验收标准文件名称写入合同中。兄弟装饰小编整理如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则》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室内环境质量不写入合同有隐患
记者发现,90%合同没有对室内环境质量(如空气等)确定具体标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重庆兄弟装饰有限公司警示:
在整个装修行业中,装修竣工后,都必须通风3-6个月,或者更久,不然甲醛是处于严重超标,目前兄弟装饰采取的部分措施包括在房屋各个角落放置木碳,净化空气碳,竹炭包等,对于有效吸收甲醛,净化空气做出乙方应尽的责任!业主也可以放一些绿色植物到新房死角,时间越久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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