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赔偿 装修延期业主怎样维权?
不少业主都是第一次接触装修,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如果没有做好足够多的功课出现纰漏也是很长发生的事情。这不咱装一网就了解到有业主在装修工程不断延期之后才发现自己签订的合同中竟没有相关的赔偿事项。那么遇见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呢?让装修网的小编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两个月的工期,他们竟然拖成了六个月。”从去年到今年,装一网了解到业主为新家装修操碎了心。装修中的新家迟迟不能入住,结算还超出预算两万余元。
业主翻开装修合同,想按条款结算索赔,却才发现找不到相关条款。“这合同只约定了甲方的责任义务,却对乙方违约责任和赔偿只字不提。”业主困惑,这样的合同能算数吗?
业主投诉:装修合同成一纸空文
去年5月,业主找到了一家家装公司做装修。并与他们签订了“优惠价”10万元的合同,去年8月初正式进场装修。
但自签定之日起,这张合同仿佛是一纸空文。依据双方合同约定,2014年10月31日为竣工日期。但直到2015年1月31日,业主家的主体工程才初步完工。原本打算年前搬家具,年后入住。但直到本周一,仍然有两三个柜门没装,踢脚线也没补齐。
合同中对于工期延误的约定为:因家装公司的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但并未提及,工期发生拖延,公司要如何进行赔偿。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与家装公司协商,对窗套、门套等项目进行增改。但直至1月份,装饰公司才告诉李某,这些增改需再支付22083元,超出了原本10万元的预算。“之前没人告诉我增改这些项目要多少钱,做完了我才看到价格。”业主说。
律师回应:可依照损失计算赔偿
面对质疑,负责该家装工程的设计师梁先生回应:“这个合同当时签得就有问题,预算上的价格是11万元,看在是熟人关系,所以就按10万元就签了。”梁先生认为,因此结算只能按实结算,双方协商。
律师介绍,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并不严谨。不过我国法律有规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标准,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造成损失,应该以损失大小来计算并赔偿。“像装修工期拖延,就可按业主的租金损失来计算赔偿。”
此外,装修过程中的项目变更,业主和家装公司应该在增改当时进行协商约定,最好签署书面协议。“如果消费者对增改项目的价格有疑议,也可到造价部门咨询。”
专家提醒:工期延误一般赔偿50元/天
据装一网了解,目前家装公司一般对于工程延期的赔偿标准为50元/天。今后消费者可向装修企业提出,要求签订这一示范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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