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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明补"后弄错缴费标准咋办? 典型案例为您解惑

2016-10-15 11:15:40 · 2736次浏览

最近沈阳一市民弄错缴费标准补缴采暖费差额遭拒,供暖公司工作人员称不给换,而且还称将把享受明补不按比例报销的人列入“黑名单”并把名单报给用人单位,并发给新闻媒体曝光,针对此事,供热单位表示,不得拒绝用户补交采暖费“差额”。

供暖日临近,今年沈阳市采暖费由“暗补”变成“明补”,由于一些市民对于供暖政策不甚了解,交费时往往一头雾水。

 采暖费"明补"后弄错缴费标准咋办? 典型案例为您解惑

昨日,沈阳装修网根据近期涉及供暖缴费方面的热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采访沈阳供热办工作人员,对于市民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让市民明明白白缴纳采暖费。

案例

市民弄错缴费标准补缴采暖费差额遭拒

今年8月,沈阳市政府正式发布《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方案》,今后沈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将由“暗补”变“明补”。

赵先生在沈阳一所高校工作。赵先生介绍,今年9月,其所在居民小区供热单位贴出交采暖费的通知。

赵先生介绍,看到交采暖费通知后,他和十多名同事到供热单位把采暖费交了,当时向供暖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按自费还是报销比例交,由于工作人员没有明确说,他和同事按照自费不报销标准23.3元/平方米交纳了采暖费。

近期具体的采暖费缴费政策出台,按照相关规定,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收到采暖费补贴的市民缴费标准应该是26元/平方米,没有采暖费补贴的缴费标准是23.3元/平方米。

另外,沈阳市供热办提醒用户,未按要求标准交费的,一经发现查实,由用人单位取消其采暖费补贴。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赵先生称,让他不解的是,他看到相关通知后,和同事们准备去补交费用换报销发票,但供暖公司工作人员称不给换,而且还称将把享受明补不按比例报销的人列入“黑名单”并把名单报给用人单位,并发给新闻媒体曝光。

释疑:供热单位不得拒绝用户补交采暖费“差额”

沈阳供热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收到采暖费补贴的市民缴费标准应该是26元/平方米,如果享受补贴市民在不知情政策的情况下,已经按照23.3元/平方米缴纳,可携带原发票到供热单位补差额并更换新发票。

对于赵先生所说的供热单位拒收补交差额款,并威胁将用户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上述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供热单位不允许拒绝收取用户补交采暖费差额款,供热单位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属于企业个人行为,用户如果对于供热单位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供热办投诉。

新购二手房陈欠采暖费房主担心被停供

近期多名市民咨询称,在购买二手房后,交采暖费时被查出所购二手房有采暖费陈欠,不少市民担心,采暖费陈欠会影响到今冬供暖。

市民李女士在交采暖费时就遇到了这样的头疼事儿。

李女士称,今年4月,她在皇姑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前房主欠过两个月的采暖费,后经沟通,前房主联系供热单位清除了陈欠记录。

李女士没有想到,近日她到供热单位交采暖费时,经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房子采暖费仍有陈欠。

李女士怕影响房屋供暖,于是询问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先把今年的采暖费交了,但窗口工作人员拒绝收费。

释疑:提供欠费主体证明供热单位应向原欠费主体追缴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问题,沈阳市供热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暖收费管理规定》,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收取陈欠采暖费:

(一)“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并轨等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供热单位向原欠费主体追缴属于原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用热户个人追缴。

(二)对经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困难企业的,其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作“挂账”处理。

(三)对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的用热户,其转移前其他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追缴,承接单位只承担转移后的采暖费。

(四)分户供热改造以后的用热户,原交费主体为单位的,供热单位应当向原交费单位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向用热户个人追缴;对交费主体为用热户个人的,供热单位可以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

(五)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确认交费主体的责任,不得把确认和追缴职工单位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用热户。凡能够或已经提供由用热户所在单位交费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当向其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进行重复确认和拒绝收取当年用热户的采暖费。

六)有陈欠采暖费的房屋在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原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能够提供欠费主体等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当向原欠费主体追缴;房屋再次转移,本次出让方没有陈欠采暖费的,供热单位不得拒收新用热户采暖费。

另外,根据据上述规定,供热单位不得以用热户所在单位陈欠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其当年采暖费,不得停止给其供热。

供热办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应该仔细查询所购房屋是否存在采暖费陈欠情况,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提醒

办停供今日截止逾期不予办理

今日是今冬沈阳供热办理停供的截止日期,逾期将不再受理,将按照实际供热天数收费。

昨日,在沈阳市内供热收费大厅看到,交费的人数明显比前几日增多,但是办理停供的窗口基本只有两三人在等候。

供热收费负责人提醒:今天是办理停供的截止日期,市民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时间办理。

停供后要排净管线积水冻裂产生损失个人承担

发现,每年都会有很多市民因为晚办理停供产生按日计费,还有市民对办理停供的政策尚不了解。

按照规定,已经分户供热的房屋允许办理暂停供热,未分户改造的房屋不允许暂停供热。

暂停供热需每年办理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今天就是办理今冬暂停供热的最后一天,逾期未办理将按照实际供热天数收费,一般在供热一个月后尚未交费就会切断供热。

办理暂停供热后,市民需要将暂停供热房屋内的供热设施和管道内的积水排净,保证室内供热设施和公共供热设施完好。暂停供热房屋地热管或者暖气片等供热设施冻坏发水、室内墙皮破裂、脱落、生长霉变以及由此给邻居造成一些损失,由暂停供热户承担。

今后恢复供热时,发现暂停供热房屋内的供热设施故障、损坏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供暖,由暂停供热户市民进行维修,符合供暖条件后给予恢复供热,否则供热单位不予恢复。

今冬办理停供暂时不收“蹭热费”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要求,暂停供热需缴纳供热设施基础运行费,也就是市民常说的“蹭热费”。

但是在交费大厅发现,现在没有供热企业向办理暂停供热的市民收取基础供热费用。基本上市民都是拿着身份证、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暂停供热。其他人办理需要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但也有供热企业表示,若今冬沈阳市执行此条例,市民还需要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补缴。

周末供热上水集中期家中留人别动暖气

本周末起,沈阳将进入到供热上水打压的高峰期,绝大多数供热设施完好的小区将在本周末至下周期间进行上水打压。

供暖期即将到来,那么,供热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打压试水期间保证家中有人

供热公司在供热前都会提前对管网进行打压试水,并在管网打压试水之前在楼道门上张贴通知,提前通知住户打压试水的时间。

在打压试水当天,用热户家中应留有人,打压试水时要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

别随意动暖气片和管道任何地方

据了解,80%的暖气漏水问题是因为用热户随意动暖气片部件引起的,如有漏水现象请及时通知供热公司或物业,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正式供热之前,用热户不可擅自拆卸、更改供热设施,要注意检查自家的供热设施,如有漏水情况要及时报修。

多数居民面对漏水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暖气片漏水时,应立即用厚毛巾、抹布等物品将其堵上,减少水流量,降低热水喷涌造成的损失,室内小放风阀断裂或是漏水时,要立即用毛巾等物品将其堵上,找一根圆形的筷子把漏水处堵住,同时要关闭进水和回水阀门,然后请专业人员维修。

去除暖气设施上遮盖物

大部分用热户装修房屋时对室内暖气片进行了装饰,装修占压覆盖管道、设施,影响供热检修的同时,也影响了室内对流换热的效果,从而降低供热质量。

特别提醒用热户,供热系统中的水不能放出使用。用热户私自放水使用会引起供热管道严重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全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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