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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明丽景小区因物业费收不齐 断电灭灯停电梯!

2016-11-03 10:34:04 · 6428次浏览

厦门装修网小编获悉,厦门湖明丽景小区最近因业主拖欠物业费高达70万元,物业费收不齐断电灭灯停电梯?物业叫苦:近半业主拖欠物业费,厦门装修网小编带您前去了解详情。

厦门湖明丽景小区因物业费收不齐 断电灭灯停电梯!

前天晚上,湖明丽景小区停电了,有业主调侃:“好有万圣节的气氛!”昨晚,小区里依旧漆黑一片,业主们受不了了:天天过万圣节,这不是“见鬼”了吗?他们说,由于小区物业未向电力部门缴交公摊电费,才导致停电。

对此,中都物业叫屈:“业主拖欠物业费高达70万元,我们再没有能力垫付了。”而业主们则不这么认为:“物业费收了几十万元却不公布收支明细,钱都到哪里去了?为何要拖欠1.6万公摊电费?以拖欠公摊电费为手段逼迫业主交物业费,这耍的是什么把戏?”

【现场】

小区漆黑一片

门禁废弛电梯停运

厦门装修网小编获悉,湖明丽景小区,只见小区里漆黑一片,路灯不亮,门禁废弛,电梯停运,小区门口的道闸已经停止工作,保安岗亭里空无一人。地下车库也是一片漆黑,只有保洁人员、保安人员休息之处有电。业主们很担心:这种状况,岂不是为小偷大开方便之门吗?

“我们住高层的,没电梯怎么生活?”业主陈女士说,有一名身患重病的居民,因为电梯停电只能爬楼梯上楼,到家后血压升高很多,家人都被吓得不轻。

家住289号的一名业主说,她昨天早上下楼,碰到两位家住10楼的老人买菜回来,走到三楼便走不动了,气喘吁吁,精疲力竭。

这些楼梯口都贴着一张落款为厦门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的“停限电催费公告”,公告称:“截至10月31日,该用电地址已欠2016年9月、10月的电费本金16448.41元,经我公司催费人员多次催缴欠费,仍有欠费至今未缴清……依法对该户的用电部分进行停限电催费。”

厦门装修网小编获悉,这几天,小区物业每天派人挨家挨户催缴物业费,并称:“哪个梯先交齐费用,哪个梯先通电;不交齐物业费,就不恢复供电。”

【业主】

物业故意为之,想逼迫业主交物业费

不少业主认为,现在这种状况是小区物业故意造成的,“中都物业自今年初入驻以来,已经收了几十万元的物业费,也包括一部分公摊资金,难道这1.6万元公摊电费就交不起吗?他们是故意这么干的,目的是逼迫业主缴交物业费”。

这次停电事件也勾起了业主们对物业的怨气。有业主说,中都物业公司是今年初才进驻小区的,但管理太混乱了,比以前的物业差远了。“现在这家物业只会收钱,其他什么事都不会做。”一名业主说,小区卫生环境越来越差,垃圾经常无人清理,绿化也没有及时修剪,小区内到处乱停车。而且,物业的责任心很差,台风“莫兰蒂”过后,业主们自发组织自救,但物业对此不闻不问,那几天物业管理处都是大门紧闭,无人上班,台风过后的第三天才开门,才派几名保安参与小区自救。

业主黄先生说,这家物业公司一点都不专业,保安和保洁都是外聘的,而且他还听说,不到一年时间,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已经换了5个物业主任。

“我一个月交150元停车费,但经常没车位,车位都被外来车辆停满了。”业主陈女士说,物业只负责收停车费,几乎没人管理停车问题。外来车辆可以随意进入小区,并留在小区过夜。而且,物业所收的停车费使用情况从未进行公示,不知道这笔钱去哪里了。

除了停车费,不少业主对物业费和公维金的使用情况也存在疑问。“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物业公示这些钱的使用情况。”业主冯女士说,小区400多户住户,每户每月要交120元至190元的物业费和公摊费,即使有一半业主未交费,物业这几个月收费至少也有几十万元,这些钱哪里去了呢?

【物业】

业主拖欠70万元,我们没能力再垫付

对于故意拖欠公摊电费导致停电的质疑,中都物业叫屈。物业人员称,物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太严重。除店面外,小区共有440户住户,就有近200户没有缴纳物业费。“本来6月份就要被停电的,我们物业公司先垫付了这笔费用。”他说,第三季度物业公司无力再垫付费用,只能让供电公司把小区的电梯、路灯、车库等地方的公共用电切断。他说,业主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公摊费等加起来共70多万元。

业主们还对中都物业进驻小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许多业主说,之前的物业公司主动退出后,中都物业不知怎么就突然进了小区,并且将原来每平方米0.8元的物业费涨到了1.2元,电梯住户还要交得更多。

对此,知情业主说,这家物业是第三届业委会引进来的,今年上半年,中物业和业委会受到业主们的广泛质疑,第三届业委会全体辞职,所以中都物业这几个月处于无人监控、无人制约的状态了。也就是说,第三届业委会“引狼入室”之后就撂挑子了,之后才导致后面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进展】

街道、居委会均介入协调

厦门装修网小编获悉,早在10月24日,供电公司就向该小区送达了《欠费停电通知书》,但经过街道、居委会、供电公司等多次协调,该小区在9月和10月欠下的公摊电费已达16448.41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供电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对小区的公共用电进行了停电,但对水泵等公共用电继续保持供电,以确保小区业主的基本生活需要。

物业公司表示,此前已经垫付过该项费用,如今没有办法再垫付了。物业这两天积极上门收款,目前已收了1万元左右的物业费。

【律师说法】

若公共费用尚有剩余

物业应优先支付电费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说,物业费属于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约定报酬,物业公司并无代业主垫付电费的法定义务。不过,若业主已缴交的公共费用,例如公摊电费等等,尚有剩余,物业公司就不得挪作他用,应优先支付所欠电费,以免被供电公司停电。他建议业主应及时选举新的业委会,选聘专业的中介人员,例如审计人员和律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公司私吞钱财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最终的核实结果,再决定是否可以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追究物业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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