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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016-11-22 12:05:46 · 3484次浏览

今年以来,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施策、主动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有效释放,新建商品房开发建设规模下降、供应减少、销售增加,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成效显著,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出健康平稳、持续向好的趋势。

据包头装修网工作人员了解,截至10月底,包头市可售商品房69364套、面积740.3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6.2%、-5.92%。其中:可售商品住房31708套、面积410.7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0.37%、-11.75%,库存面积较2015年底减少11.77%,去化周期为15个月;可售商品非住房37656套、面积329.59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0.34%、2.52%,库存面积较2015年底减少3.18%,去化周期为51个月。商品住房和非住房均已达到自治区下达的“库存面积较2015年底分别下降3%”的指标。

包头市某楼盘整体效果图

现阶段包头房地产市场现状

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下降

截至10月底,全市138个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2732.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为792.97亿元,施工面积1871.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开复工率67%。新开工项目10个,总建设规模106.9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77.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房地产项目新立项24个、面积201.96万平方米,立项规模同比增长-8.02%。

新建商品房供应减少

1-10月,全市上市商品房项目66个,批准预售商品房21579套、面积216.6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0.36%、-27.35%,其中:新建商品住房14198套、面积163.9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7.07%、-32.59%;新建商品非住房7381套、面积52.7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37%、-4.18%。

新建商品房销售量增加

1-10月,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36811套、面积344.28万平方米、金额174.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42%、23.24%、13.29%,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累计销售24518套、面积281.19万平方米、金额135.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54%、24.12%、20.84%;新建商品非住房累计销售12293套、面积63.09万平方米、金额3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23%、19.47%、-6.74%。

二手房成交活跃

1-10月,二手房累计成交21444套、面积217.5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4.08%、54.59%,其中:二手住房累计成交20457套、面积169.4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7.07%、39.01%;二手非住房累计成交987套、面积48.1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7.76%、155.38%。

包头市某楼盘整体效果图

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及时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暂行办法。2015年底中央经济和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包头市结合实际,以政府和企业更多地让利于民为着力点,以营造房地产业宽松的发展环境为落脚点,在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充分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部分开发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23日出台了《包头市进一步支持居民购房需求合理消化库存的暂行办法(试行)》,并于3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华社驻包头记者站、包头日报等13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让企业、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打通保障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融通渠道。将去库存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通过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实现去库存。一方面,包头市确定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60%,对货币补偿的安置居民免征购买商品住房契税(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安置居民选择12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给予1万元/套的财政补贴;申请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商品房项目须按照10%左右的幅度进行降价销售。另一方面,搭建棚改安置房信息服务平台,开设“棚改安置房选房超市”,开通“看房直通车”,为棚改居民提供“五证齐全”的优质房源。通过引导和鼓励被征拆居民选购库存商品住房,减轻了商品住房库存压力、缩短了安置周期,有力推动了房屋征拆进程。截至目前,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居民28128户(其中选择直接货币补偿17935户,选择回购安置房3889户),货币化安置数量占已开工数量的78%。

支持居民及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的合理购房需求。把去库存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通过出台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农牧民在购房、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在城市居住、创业、购房,实现去库存。采取政府让利(财政补贴、契税补贴)、信贷支持等措施,提升居民购买力。一方面,与中行内蒙古分行构建战略合作关系,制定了《包头市推进金融扶持外来务工人员安居工程的方案》,出台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贷款购房政策,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购房;建立农牧民物权流转平台,允许农牧民以各项惠农(牧)补贴为抵押担保办理购房贷款,盘活农民资产,提高农民住房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工缴存公积金和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本市范围内的农牧民进城购房人员实行与城镇户籍居民同城同待遇政策,属于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50%的契税补贴。同时,通过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给予各类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建立外来务工公寓、人才公寓等多种形式积极消化库存。

包头市某楼盘整体效果图

减少房地产库存新增与为企业提供支持同时发力。把去库存与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通过控制供地,支持改变规划用途等方式,实现去库存。一方面,2011年至2013年全市累计供地10000亩,从2014年开始,包头市结合房地产销售下行的大形势,及早谋划,适当减少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严控商品非住宅用地供应,减少商品房新增量,2014年至2015年累计仅供地880亩,为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奠定了基础。此外,逐步增加高品质、低消耗的住宅土地供应,既能够满足居民高品质的住房需求,又对城市建设提档升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特别是对库存压力较大的商品非住房,坚持精准发力,重点推进,允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方案;采用政府租用、贴息、补助、回购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用作电商用房、养老地产(养老公寓、养老服务)、日间照料场所、高级人才公寓、创业中心、培训中心等新兴产业。对已建成或在建的新建商品非住房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在不增加容积率、不改变城市设计、不影响绿地和其他居民权益等前提下,可适当对用地性质、年限等进行调整;对于大户型较多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可将大户型住宅改造为适合于为企事业单位配套、大学生创业需求的公共租赁房或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土地出让价款可约定分期支付,先行办理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可在竣工验收时缴纳。

圆满完成无效库存商品房清理工作。市住房保障局于2016年5-6月期间,采取开发企业填表、产权档案查询、综合对比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未网签的商品房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于2016年7-10月,结合无效库存商品房摸底调查结果和住建部《关于加快做好日报系统库存和交易历史数据核实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旗县及全市150家开发企业,清理并向自治区住建厅申请标记了个别项目实际已销售并已办理分户产权证,但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中仍然存在可售信息的房源;确属不应予或不需办理预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储藏室等建筑;政府回购和回迁安置已分配入住、但未网签商品房等情况的无效库存商品房16465套、面积149万平方米。为用真实、准确的数据来分析、研判包头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奠定基础。

据包头装修网工作人员了解,下一步,包头市将通过严控商品非住房用地供应,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措施等,继续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包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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