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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金随房转让 长沙业主发现开发商代收可投诉

2016-11-24 10:08:33 · 2025次浏览

市民葛先生:2007年,我在木莲路上的仁和家园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业主告诉我,该房产的物业维修资金已经由开发商代缴。原业主也将开发商开具的收据转交给我了。但是,最近,仁和家园的物业公司却找到了我,要我补交物业维修资金。物业告诉我,原来的开发商并没有代为缴交物业维修资金。仁和家园是一个2002年左右的楼盘,开发商早就找不到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物业维修金随房转让 长沙业主发现开发商代收可投诉

市民葛先生:2007年,我在木莲路上的仁和家园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业主告诉我,该房产的物业维修资金已经由开发商代缴。原业主也将开发商开具的收据转交给我了。

但是,最近,仁和家园的物业公司却找到了我,要我补交物业维修资金。物业告诉我,原来的开发商并没有代为缴交物业维修资金。仁和家园是一个2002年左右的楼盘,开发商早就找不到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长沙晚报广厦热线回复: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通俗地说,物业维修资金实行的是“钱随房走”的原则。

现在,通过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账号,可以进行个人维修资金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姓名,以及房号,就可以查询自己名下房产的物业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情况。二手房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同样可以进行查询。葛先生在相关人士的指导下,查询了自己的维修资金账户。他发现其账户内余额和利息确实为零。

长沙装修网了解到,由于葛先生所购买的仁和家园小区属于较早期的房地产项目,早期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还是采取的房屋销售时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的模式。但现在葛先生已经拿到了房子的产权,葛先生可以选择自行补交物业维修资金。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自2009年开始,长沙已经全面实行业主自存自缴模式。开发商要求代收代缴物业维修资金已属违规行为。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发现开发商要求代收代缴物业维修资金,请拨打本报广厦热线82205019进行投诉。

缴款之后,业主将在银行柜台领取到《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该收据为业主的缴存证明、查询依据,需妥善保管。其中,第一联由业主本人留存保管,作为维修资金的缴款凭证;第三联由业主转交开发建设单位作为办理房屋权证的资料,未能提供该收据的,将无法顺利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交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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