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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违建处置新规最高罚5万 不整改水电气网都断供

2016-11-24 11:12:52 · 2297次浏览

12月6日,《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将举行听证会。《意见稿》对违法建筑的类别、如何防控、查处,强制拆除流程等内容都进行了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发现未经处理的违法建筑和未履行处理决定的违法建筑,不得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告知城管执法部门;已经提供的服务应当停止。

昆明违建处置新规最高罚5万 不整改水电气网都断供

12月6日,《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将举行听证会。《意见稿》对违法建筑的类别、如何防控、查处,强制拆除流程等内容都进行了规定。

《意见稿》从市政部门、企业、建筑单位等诸多环节对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等企业不得对违法建筑项目提供服务或者商品等,否则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管和防控

建立违法建筑信息共享机制

《意见稿》要求,昆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违法建筑信息共享机制,利用违法建筑监控系统、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电子政务网络、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

给违法建筑供水电气混凝土 最高罚5万

违法建筑要投入使用,需要经过建设、水电管网安装铺设等流程。《意见稿》从建设、供水、供电等各个环节对违法建筑形成有效防控和查处。

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发现未经处理的违法建筑和未履行处理决定的违法建筑,不得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告知城管执法部门;已经提供的服务应当停止。拒不停止提供服务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市政)设计单位不得承揽违法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揽违法建筑项目的施工作业。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违法建筑项目出售混凝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对违法建筑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施工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服务或者施工,没收违法所得;拒不停止服务或者施工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处和整改

《意见稿》中,将违法建筑分为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的几个大类,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

可采取改正措施的

处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违法建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采取局部拆除或者改建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等类型的违法建筑。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

处工程造价10%的罚款

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筑,若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不影响公共利益、不影响建筑安全及消防安全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没收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且不能拆除的

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包括已经构成改变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的;侵占现有的或者城市规划确定保留的城市公共绿地、文物保护区、市政基础用地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侵占经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控制红线或者直接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等11类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强制拆除

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现场公告

《意见稿》也对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进行了行为规范。根据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履行限期拆除义务。经催告,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逾期仍不履行限期拆除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

对违法建筑依法需要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在现场予以公告,告知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新建违法建筑3个工作日内拆除

《意见稿》规定,对于新建的违法建筑,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立即下发《停工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建设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和设施,并按照简易处置程序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拆除。

★名词解释

违法建筑的界定

《意见稿》中所说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违反土地管理、林地用地、文物保护、环境及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水利、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由国土、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基本法和行业规范法规的规定处置。

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

(一)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二)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

(三)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数读

310万平方米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计数字显示,今年截至11月17日,全市各县(市)区共整治治理违法违规建筑1983宗,面积31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八区、晋宁县列入军令状的违法违规建筑(2016年3月以前)共计675宗,267万平方米,截至11月17日,共拆除615宗,234万平方米,拆除率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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