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关于健康脱贫的实施意见》
2016-12-12 09:49:52 · 372次浏览
为推动农村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缩小城乡居民的健康差距,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质量,我市出台《关于健康脱贫的实施意见》,打出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四个层面的“组合拳”,努力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临近年底,五河县东刘集镇西杨村的建档贫困人口杨守田,准备交新农合费用时,被告知不需要自己交了。“最近已听到宣传,政府不光帮我们交新农合参保费用,如果生病住院到县医院治疗,无论什么病花多少钱,一年我们最多只要拿3000块钱,到市级医院也最多出5000块钱,剩下的都是政府兜底,这可是大大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为推动农村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缩小城乡居民的健康差距,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质量,我市出台《关于健康脱贫的实施意见》,打出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四个层面的“组合拳”,努力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贫困人口免交参保个人费用、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贫困人口,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至2万元降至0.5万元;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对贫困人口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重大疾病报销病种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报销病种扩大至30种(组);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实施疾病分类救治。目前全市贫困人口86023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人数为37665人,占比43.78%。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中,患大病人数为11795人,占比31.32%;患慢性病人数为25870人,占比68.68%。为解决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问题,我市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强化诊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艳春 通讯员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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