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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祝甸东方花园新老物业掐架 居民遭掐电34小时

2016-12-13 08:57:11 · 2465次浏览

据济南装修网获悉,祝甸东方花园小区新老物业“掐架”居民遭掐电34小时,7日上午,历城区祝甸东方花园小区37号楼突然停电,直到8日傍晚才来电。居民遭遇电费按时交物业,整栋楼被断电34小时,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呢?

据济南装修网了解,停电事件不止一次发生,原因是新物业上海虞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和老物业历城区城建物业开发公司因电费收缴问题起了争执,“新物业来了之后,37号楼变压器用的还是老物业的,代收的电费对不上号,少了3万多块钱,老物业就把电掐了”。目前,历城区政务中心热线办已介入调解。

现代简约风格客厅装修效果图

居民遭遇 电费按时交物业,整栋楼被断电34小时

9日上午,祝甸东方花园小区37号楼居民刘云(化名)正躺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一旁的茶几上还立着一根未燃尽的蜡烛。刘云回忆,7日晚,她提着两袋青菜回到小区楼下,其他楼灯火通明,37号楼却黑漆漆的,没有一户亮灯,“开门进屋后,按开关灯也不亮,最开始还以为是跳闸了”。

刘云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下了楼,“正巧碰到好多邻居,都不知道出了什么情况”。刘云回到家中,本以为不久之后就会恢复供电,然而直到深夜,家中也没来电。8日上午,刘云上班时听邻居说起,小区的新老物业因为收缴电费的老问题又掐了起来,“这个问题有四五年了,换了新物业之后,变压器还是老物业的,听说新物业代收的电费差了3万多块钱,老物业就把电给掐了”。

“停电当晚连饭都没吃,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才上床休息,本来还点蜡烛看了会儿书,没多久眼就酸疼得厉害。”刘云认为,物业之间再怎么闹矛盾,也不能随便给业主断电。

据济南装修网了解,停电从7日上午9点至8日晚7点,持续34小时。

新老物业电价不统一,3万余元差额无人补

物业之间有什么矛盾,为何要给居民断电?对此,新物业工作人员称,因老物业设立的变压器供电过程产生损耗,过去老物业是按照每度电0.76元向业主收取电费,而新物业接管后,按照每度电0.55元的标准收取,“这样代收上来的钱就少了3万多,老物业不接受”。

“去年因为这事也停过,”37号楼业主代表说,“停电后新物业交上了代收的10万元电费,但老物业还要新物业补交3万多元的差额,这样一来,新物业又接受不了了。”对此,新物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新老物业之间很少沟通,代收的电费他们没有主动交给老物业,在等老物业主动联系。

在老物业历城区城建物业开发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37号楼已恢复供电,此外便不愿多谈。

“老物业擅自给业主停电肯定不对,但新物业按0.55元每度的标准收电费,让老物业蒙受损失好像也不妥。”有居民表示,希望新老物业能坐下来好好商量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互相拆台。

部门说法 已协调恢复供电 物业矛盾正在调解

据济南装修网获悉,小区37号楼的变压器仍归老物业所有,新物业虽已经接管小区,但目前并未签订相关协议。8日,有市民反映问题后,历城区政务中心热线办联系新老物业和业主代表等各方协调,先行恢复了供电。针对新老物业矛盾也已介入调解。

“因为新老物业的矛盾已存在多年,目前已要求与会各方提供各自的处理意见方案,争取一周后敲定一份有效方案,经过37号楼六成以上的居民同意后开始实行。”历城区政务中心热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济南市物业管理协会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协会只能呼吁物业行为规范,并无相关职权。市房管局物业处表示,因祝甸东方花园小区属旧村改造楼房,对其所属物业没有管辖权。

律师陈晓彤认为,小区物业理应统一负责小区里的水、电、燃气等,以满足居民权益,新老物业间的矛盾应由双方积极参与解决,但不应将责任转加于业主。老物业若停电,有提前通知业主及新物业的义务,停电的行为并不恰当,若因停电造成小区居民损失,居民有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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