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小区房子漏水多年装修难 居民物业纠纷不断
长沙某小区业主,新房装修后刚入住,房子就漏水,业主多次找到物业公司申请维修方得到同意,说好的先维修后报销,物业公司却只补偿一部分钱,业主多次催讨无果后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竟然将业主告上法庭,这是长沙装修网近日了解到的房屋漏水纠纷事件。
长沙装修网小编看到,业主龙凤凰家阳台上的壁柜因为墙体渗漏严重而无法使用。
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到期了,家住长沙市芙蓉区滩头坪社区东南明苑8栋301室的市民龙凤凰到银行去处理,发现自己的钱被划转了一部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龙凤凰自2003年1月28日住进来后,房子就一直存在漏水问题,多次找物业公司湖南省湘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于是,龙凤凰停缴物业管理费,结果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新房装修后刚入住,房子就漏水
近日,长沙装修网得到消息,在龙凤凰家,看到她家客厅东北角留有明显的水渍;在她家两个卧室里,床头的墙上也有明显水渍,其中一个卧室靠墙做的柜子,还因墙壁渗水导致木门变形而关不合缝。“我每年都要粉刷一次墙壁,要不然真的看不得。”龙凤凰说,房子装修好后,她于2003年1月28日搬进新房居住。可一打开房门,她发现房子被水漏得一塌糊涂。当时,她到物业公司叫值班人员查找原因。值班人员打开她楼上401室的门,发现一屋子的水。经查明,401室的水是501室装修时往下渗漏的。当时,401室的业主未装修入住,水又渗到了301室龙凤凰家。
此后,龙凤凰多次找物业公司并得到公司同意,让龙凤凰先维修后报销。但维修完成后,物业公司只给龙凤凰支付了3200元,剩余的2846.81元经多次催讨一直未付。据此,龙凤凰认为湘诚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和职责,拒缴物业管理费。
拒缴物业费,物业将业主告上法庭
2013年,湘诚物业公司将龙凤凰告上法庭,称2002年10月26日公司就与龙凤凰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了物业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公司按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但龙凤凰却自2004年起未向原告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截至2013年11月,龙凤凰累计拖欠物业管理费119个月,欠费金额6473.60元。请求法庭判决龙凤凰支付物业管理费6473.60元,违约金34957.40元,合计41431元(费用暂计至2013年11月30日,此后费用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
长沙装修网了解到,2015年4月23日,法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龙凤凰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人民币12846.9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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