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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违建?郑州业主占用公共面积建"空中楼阁"

2016-12-21 10:27:41 · 3827次浏览

郑州装修网获悉,近日,家住郑州市二七区亚星城市山水小区8号楼2单元的几位住户反映称,25楼一名业主不顾周围邻居和小区物业的反对,在自家阳台上擅自开了一扇门,并占用公共面积用钢结构将阳台外的天井部分完全封闭起来,建成了一处“空中楼阁”。

郑州装修网获悉,近日,家住郑州市二七区亚星城市山水小区8号楼2单元的几位住户反映称,25楼一位业主不顾周围邻居和小区物业的劝阻,在阳台东侧墙面上开了一扇门,并占用公共面积,将采光通风用途的天井封闭,并用钢结构搭建了一个“空中楼阁”,通风、采光通道被人为隔断,严重影响了邻居的通风、采光及整栋楼的安全,也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形象。

是否属于违建?郑州业主占用公共面积封天井建"空中楼阁"

是否属于违建?郑州业主占用公共面积封天井建"空中楼阁"

■投诉:

15日,家住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东、长江路南亚星城市山水小区8号楼2单元的几位住户反映称,半个多月前,25楼一名业主不顾周围邻居和小区物业的反对,在自家阳台上擅自开了一扇门,并占用公共面积用钢结构将阳台外的天井部分完全封闭起来,建成了一处“空中楼阁”。几位业主称,天井主要作用是解决因房屋进深过大时,靠中间房间的采光、通风问题。“空中楼阁”的搭建直接将25层楼体外南侧5米深的天井完全封闭,通风、采光通道被隔断,严重影响了邻居家的通风、采光及整栋楼的安全。

■现场:

16日,相关调查人士来到现场,进入8号楼2单元25层东南户业主的家里,通过该户业主厨房南侧的窗户,看到了25层西南户业主搭建的“空中楼阁”。该处悬空小屋利用楼体外结构,东接25层东南户业主家阳台西墙,西连25层西南户业主阳台东墙,阳台东墙上开有门,可供出入。所占空间属于楼体采光通风天井。小屋面积约7平方米大,南北两面均安有透明玻璃,可清晰看到小屋内放置有衣柜、洗衣机、杂物等,小屋内暂时未见有人员出入。

郑州装修网了解到,“这小屋建成有半个多月了。之前施工的邻居说要搭个钢梁,将空调室外机挪挪位置,我们就同意了。没想到钢梁接到我们阳台西墙上后,接着竟然就开始搭建钢结构建房了,没多久,一间封闭的小屋愣是给建成了。公共空间就这样成了该户的私产,这做法太过分了!”25层东南户的业主说,为了此事,家人曾多次找邻居协商,奈何对方“根本不听劝”。“我们的空调室外机和客厅、厨房的通风透气全靠这边的天井,这一挡,我们家通风就受了影响。”该名业主指着厨房窗外架设的3道钢梁称,邻居原本打算将房子直接延伸到他家厨房窗外,“这样一来我们客厅的室外机和厨房换气扇就都不能用了,我们肯定不同意。后来因邻里关系闹得实在太僵,邻居才作罢。”

家住24层东南户的业主称:“本来我们买南户的房子就是为了采光好,楼上搭了小屋后,就直接影响了我们楼下的采光。另外,晚上那间小屋里不仅亮灯还进人,自家的客厅和厨房完全暴露在楼上人员的视线内,感觉自己就像住在大街上,一点儿隐私和安全感也没!”

随后来到25楼西南户业主家门前,敲门却无人应答。邻居们也不知道该业主的联系方式。

■答复:

那么,该业主究竟办理规划手续没有呢?郑州市规划局二七分局负责人徐(音)先生表示,这家住户的空中楼阁办没办规划手续,但不管怎样,市民可以向市规划局监察支队反映,由该支队的执法人员前去查处。

随后,把该情况向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二七监察大队的负责人吴某反映,在把地址记录下来后,她说,她会派执法人员前去现场查看情况。

郑州装修网获悉,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他一定会派人到现场去了解情况,看该业主的行为是否占用公共面积危及房屋安全,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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