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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中学校舍变厂房 学校不知情50万租金变"白条"?

2016-12-29 09:25:45 · 1475次浏览

近日,有市民反映称,南京一中学崭新校舍竟变了厂房,那么学校校舍怎么会租给企业用来生产?对此事件,校方称并不知情,目前校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限期搬离,李先生等4名承租户50多万租金变成了“白条”无人退还,那么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南京一中学校舍变厂房 学校不知情50万租金变"白条"?

南京装修网了解到,一家名为祎乐图文设计中心的企业受金陵中学委托出租闲置校舍,并出示了盖有金陵中学岱山校区公章的委托书和租房合同,于是他与其他3家企业一起租用了金陵中学岱山分校东校区的校舍用作生产车间,租期三年。但目前学校突然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限期搬离,李先生表示,大家已经支付的50多万租金变成了“白条”无人退还。

学校校舍怎么会租给企业用来生产?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崭新校舍竟变厂房

在金陵中学岱山分校东校区看到,这里没有任何学生就读的痕迹。学校的食堂、阶梯教室等校舍里堆满了杂乱的货物,数家企业已经把校舍变成了宿舍和厂房。据了解,因为附近生源不足,东校区2014年建成后就一直闲置,但为何崭新的校舍会变成厂房?

在这里租房进行生产的南京某贸易公司老板李先生说,他是通过58同城网联系到一家名为祎乐图文设计中心的公司,对方声称可以提供校舍出租给李先生用作生产,李先生起初也担心是骗子,但是看到祎乐图文设计中心出示的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的委托书和租房协议上盖有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的公章后他放心了。

李先生:“他给我看了合同,因为合同他跟学校签了三年,看了合同才跟他签的,学校的公章在上面我们才放心的跟他签了。”

在一份金陵中学岱山分校与祎乐图文设计中心签订的委托书和房屋租赁合同上,明确约定金陵中学授权祎乐图文设计中心可以对校舍进行转租,并且在甲方处盖有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的公章。

在李先生与祎乐图文设计中心的租房合同中,约定租期从2016年9月1日到2019年9月1日,租期共三年。每年租金13万,押金2万。除了李先生还有另外三家企业也与这家祎乐图文设计中心签了三年的合同并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四家企业共支付了90余万元的房租,并对闲置校舍进行了装修。

房租变成了“白条”

本以为签了合同就可以安心生产,但是今年十月金陵中学岱山分校校舍私自违规出租的行为被媒体曝光,金陵中学单方面告知李先生等4名承租户,终止合同,断水断电限期搬离。但李先生等人表示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却迟迟没人退还,为要回房租,大家与祎乐图文、金陵中学岱山分校多次进行了交涉,最后由金陵中学后勤保卫处的俞某和祎乐图文设计中心负责人戚某退还了部分房租,并书面承诺4人剩下的51万余元在2017年1月和4月之前付清,房租变成了“白条”。

那么,为什么由该校老师俞某退还房租?收取的90万余元房租去哪了?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王敬怀校长给了这样一番解释。他表示,当时岱山分校东校区一直交由负责后勤保卫的俞某负责,校舍对外出租学校完全不知情。

问:“当时他那个委托书校方知不知道呢?”

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王敬怀校长:“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呢?我们知道会同意这些事情吗?他偷盖的公章。”

问:“他从哪偷盖的呢?”

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王敬怀校长:“学校的公章他来盖资料的时候他偷盖的。至于你们之间和他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法院说我们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承担。”

学校不知情?

李先生等人对王校长称校方不知情的说法不能认可,第一,几家企业长期自由出入校园进行装修生产经营活动,无人阻拦;第二,俞某作为学校员工,学校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四家企业装修生产,几百号人吃住在学校,还经历了开学,这么大的动静学校怎么会不知道?但王校长坚称学校不知情。

问:“这么大的一个校区,租了那么多的企业,那么多人进进出出,纸包不住火的,校方一点都不知情吗?”

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王敬怀校长:“俞小东神经病,他这种事情就是包不住,暑假里发生的事情,暑假我们没有去,因为我们在校内搞建设,等到9月份我们开学了,到10月初事情就出来了,就是暑假到10月份之前的事情,时间不是很长。”

李先生:“你说你不知道对吧,轰轰烈烈的几百口人住里面,可以问传达室老贾来做个证,你问他知不知道?”

王校长表示校方已经报案,但李先生等人所支付的房租学校不知道去向。学校坚持不承担法律责任,建议承租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被开除的保卫处俞某,一方面承认盖公章签订协议时学校不知情,但他又表示自己是受害者,90多万的房租自己并未经手,始终没有联系到祎乐图文设计中心负责人戚某。

那么委托方金陵中学,被委托方祎乐图文以及承租企业的法律关系如何?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谭追来律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金陵中学声称公章由员工偷盖,学校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的说法不符合法律保护交易秩序的原则。

谭追来律师:“学校这个公章他对外在法律文书上加盖了,在法律上可以推定为学校的行为,学校应该对加盖公章的这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转让、出卖或出租(借)校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挤占学校校舍。如发生挤占情况,学校要立即上报所在地政府。各级政府要立即组织调查,对挤占校舍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严肃处理。”那么金陵中学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并承担责任?对承租户造成的损失学校是否应该承担?南京雨花区教育局校舍管理科樊鹏表示,学校在校舍管理方面存在管理疏忽,但是否追究,他并不知情。但接下来教育局将会对闲置校区加大日常巡查。

樊鹏:“目前在我这个层面我还不是非常了解,但我想他这个是有一定疏忽。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引以为戒,学校的巡查包括我们正常科室的巡查力度要加强,频率要增加。来确保我们校舍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不允许做任何其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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