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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九个地块下达房屋“征收令” 涉及约982户居民

2016-12-30 09:11:41 · 3288次浏览

12月28日下午,东湖区九个旧改征迁项目下达房屋“征收令”,总征收面积约5.98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约982户。据南昌装修网了解,九个征迁地块都属于东湖周边(阳明路以南二期)旧城改造项目。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九个地块中,赐福路象山北路、东万宜巷、下水巷周边、南昌二中侧、上营坊、胜利路民德路六个地块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3.28万㎡,被征收户数约571户;花园角菜场南沿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0.58万㎡,被征收户数约101户;渊明北路、子固路后墙路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2.12万㎡,被征收户数约310户。

东湖区九地块下达房屋“征收令”

征收私房住宅:

产权调换可选上沙窝或九龙湖

据南昌装修网了解,9个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大致相同,征收私房住宅实行房屋就近或异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实行就近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其中,实行就近产权调换按“征一还一、就近靠档”原则进行安置。“征一还一”即被征收房屋原房产证建筑面积等面积部分与安置房不结算房屋价值差价,“就近靠挡”即按照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最接近户型靠挡,但应确保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等面积部分不找差价;在就近靠档户型内,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5㎡内(含)按优惠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的70%)结算;超出5㎡以上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结算;在就近靠档户型内,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价格)结算。

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按照“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优惠服务为40%。安置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根据安置房源的具体情况采用组合成总建筑面积相近的安置房户型。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出5㎡(含)以内部分按市场优惠价格(按市场价格的70%)结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出5㎡以上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结算。

就近产权调换地点:上沙窝地块安置房小区。异地产权调换地点:红谷滩九龙湖安置小区。

过渡期多层建筑安置小区不超过24个月

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交房并领取搬迁交房序号,按照“先搬先选”的原则,在相同户型内根据搬迁交房的时间按顺序选则安置房。

南昌装修网获悉,过渡期限,多层建筑安置小区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安置小区、多层与高层混合安置小区不超过36个月;过渡期从搬迁交房之日起计算。

产权调换安置房到期未交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1.5倍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超过12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原标准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搬迁补偿为,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3元/㎡。

临时安置补偿方面,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13.5元/㎡·月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月的,按600元/月结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3.5元/㎡·月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月的,按600元/月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017年2月25日前搬迁交房拿到奖励最高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征收私房住宅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和奖励方面,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 2017年3月7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7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7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7年4月7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7年4月6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3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7年2月25日(含)前搬迁交房。

值得注意的是,据南昌装修网了解,根据有关规定,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免征契税有效期为自下达征收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购买房屋;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征收私房非住宅:

经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60000元

征收私房非住宅的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实物安置的补偿实行异地实物安置。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原为住宅房屋在2001年10月1日(含)前已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至房屋征收时一直作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征收时按非住宅房屋予以货币补偿。符合上述“住改非”条件的非住宅房屋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和面积以东湖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定的为准。

选择异地实物安置的,计算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和所安置房屋的价格(实行双向评估),结清房屋差价。

搬迁补偿按5元/㎡或委托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方面,征收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奖励。临时安置补偿奖励标准按征收私房住宅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执行。

提前签约奖励: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7年4月6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200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1000元奖励;经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60000元,非经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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