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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房产买卖要“一套一标价” 中介价格不当可举报

2017-01-05 11:02:31 · 1316次浏览

“一房一标价”的规定不仅局限于一手房交易,我市房产中介明码实价工作也将进一步规范。《通知》要求,代理商品房(包括一手及二手房)买卖的,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实行明码标价的房产中介在服务收费标准、房源代理信息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履行告知义务。市民若发现房产中加存在不当价格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珠海房产买卖要“一套一标价” 中介价格不当可举报

“一房一标价”的规定不仅局限于一手房交易,我市房产中介明码实价工作也将进一步规范。珠海装修网了解到,相关人士昨日从市价监所获悉,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代理服务机构收费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买卖,都要实行一套一价,所有服务收费标准都要求清楚公开。

房产中介收费要透明

相关人士注意到,《通知》明确了房产中介机构明码标价的范围,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在从事代理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咨询、代办业务等任何收费服务都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对明码标价的内容,《通知》也进一步给予明确,要求公开房产中介机构名称、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及代理的房屋委托信息,包括房屋总售价、楼层、户型、朝向、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

代理商品房“一套一标价”

《通知》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代理商品房(包括一手及二手房)买卖的,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实行明码标价的房产中介在服务收费标准、房源代理信息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履行告知义务。

相关人士留意到,房产中介明码标价的格式和内容在公示前还要求先经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制。机构注册地在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的,由所在行政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制;注册地在横琴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功能区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制。

提醒

房产中介存在不当价格行为 市民可举报

市价监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对房产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经价格主管部门监制、或者存在价格欺诈等不当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市民若发现房产中加存在不当价格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45或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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