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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千元订购门没拿到退款“没门” 南宁女子钱货两空

2017-01-07 11:35:57 · 1861次浏览

南宁装修网了解到,去年10月6日,曾女士与一家装修公司前去一家建材市场,看中一家铺面销售的门,当场刷卡交了3000元的预付款。由于当时新房尚不具备装修条件,曾女士并没有提货。然而,曾女士上个月想安装门时,收了预付款的铺面老板竟称,3000元预付款已被装修公司拿走,曾女士如想退款只能自行与装修公司协商,想找自己退钱,连“门”都没有。

交3千元订购门没拿到退款“没门” 南宁女子钱货两空

她交3000元预付款购门,卖门老板却把预付款给了装修方,这下她麻烦了——

订购的门没拿到,退款也“没门”?

核心提示

拿到新房钥匙本是一件开心事,然而接下来的装修却让南宁市民曾女士有点烦。南宁装修网了解到,去年10月6日,曾女士与一家装修公司前去一家建材市场,看中一家铺面销售的门,当场刷卡交了3000元的预付款。由于当时新房尚不具备装修条件,曾女士并没有提货。然而,曾女士上个月想安装门时,收了预付款的铺面老板竟称,3000元预付款已被装修公司拿走,曾女士如想退款只能自行与装修公司协商,想找自己退钱,连“门”都没有。近日,相关人士介入调查后发现,该事件背后另有隐情。

新房装修

她交给商家

3000元预付款购门

去年10月,刚拿到新房钥匙的曾女士便开始着手装修。当时曾女士还没到物业处办理装修许可手续,可以说新房尚不具备装修条件。

10月6日,一家名为“鸿发”的装修公司在小区宣传,邀请曾女士和其丈夫一起看了该公司装修的样板房,曾女士夫妇觉得还不错,随后请装修公司做了一份预算,曾女士新房装修总价约为5.9万元。

当日,曾女士夫妇随同装修公司一起到南宁市万泰隆建材市场,请他们帮预订装修材料。在一家名为“汇朋地板”的铺面,曾女士预订了包括新房大门、卧室、卫生间在内一共4扇门,当场刷卡支付给铺面老板3000元预付款。双方约定,等新房具备装修条件后,由铺面提供门,装修公司负责上门安装。

钱货两空

卖门老板称

钱已被装修方拿走

当天晚上,曾女士一个亲戚看到《装修预算表》后认为,这份装修预算过于简单,其中的项目只有报价,却没有注明所用材料品牌,如果按这个预算表进行装修,曾女士“亏大了”。

听亲戚这么一说,曾女士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决定不再请“鸿发”公司装修新房,而是另找他人。

上个月24日,曾女士的新房基本装修完,到了最后装门的环节,于是她找到“汇朋地板”,要求提供自己之前预订的4扇门。没想到对方竟说,3000元预付款已于去年11月14日被“鸿发”公司的人拿走了,并且出具了一份该公司“邓某某”的签收字样。

当时,女店主说:“如果曾女士在11月14日前来,一切都好商量,现在钱已被装修方要走,曾女士只能自己去找装修方要。”

装修方说

与业主签有“合同”

对方违约在先

昨日下午,相关人士电话联系上了当初带曾女士夫妇到万泰隆市场订购装修材料的邓某某。对方承认,曾女士预付的3000元购门款确实在他手里。

然而,邓某某却认为,早在去年10月6日,曾女士已经在该公司出具的《装修预算表》上签名,等于双方已经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如今曾女士另找他人装修新房,属于违约,应该赔偿“鸿发”公司总预算的30%违约金。

邓某某说,装修预算表上有双方的亲笔签名,且表上“备注”第3条内容明确注明:“如有一方违约,按工程款30%付给对方。”“只要曾女士按此条约定赔偿公司损失,公司随时可以退还她那3000元钱。”

邓某某还表示,如果曾女士主动找他“说几句好听的话”,这件事还有可能商量解决,否则公司或许会因其违约告上法庭。

争议焦点

装修预算表

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事情到了这一步,曾女士与“鸿发”公司的争议点已明确,那就是《装修预算表》是否属于正式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对此,相关人士专程采访了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巧。

通过曾女士提供的《装修预算表》,黄家巧看到这份表一共分3页,首页题头为“鸿发装修公司预算表”,内容全部是各装修项目以及报价,最后一页末尾共有7项“备注”,以及“甲方”、“乙方”签名栏。

黄家巧表示,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里规定的承揽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而这份装修预算表仅仅涉及标的物、数量及价格,其他履行期限、装修质量、如何支付报酬及如何验收等关键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故不能算是一份完整的装修合同,仅仅是双方初步的意向,其他条款达成一致之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故装修公司要求曾女士履行该装修预算表没有法律依据。

另外,“汇朋地板”如果确实已将曾女士的预付款退还给装修公司,“汇朋地板”依法应当自行与装修公司解决,其行为与曾女士无关。

相关人士手记

她的“门”在何方

在该事件采访过程中,相关人士一直心存疑问,为什么曾女士的预付款三番五次追不回来,而装修公司却能轻而易举地从铺面老板处拿到?另外,“汇朋地板”一句“钱让装修方拿走了”,就把责任推干净,让曾女士去找装修方“自行协商解决”。

然而,当相关人士在“汇朋地板”向女店主提出质疑时,女店主称“承包方退款并非自己经手,具体情况不详”。随后,相关人士多次拨打女店主声称的“经办人”手机,却一直处于占线状态,使相关人士至今无法了解内情。

在采访中相关人士还了解到,曾女士也曾到辖区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帮助自己讨回预付款。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合同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曾女士又求助辖区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还曾召集曾女士、铺面老板、装修方了解情况,最终认为门没有出现安装规范问题,以及质量问题、商标侵权等“属于工商部门权限范围以内的问题”。

曾女士说,原本是新房装修交钱预订门,现在钱退不回来,门也没有了,又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求助。难道想拿回这点钱,除了法院就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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