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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装修工人工作中受伤 业主与装修公司谁该担责?

2017-01-10 11:32:58 · 1883次浏览

呼和浩特装饰公司了解到,装修工人安全事故纠纷的新闻经常有报道,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归属往往最难调解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时甚至会闹上法院,最后由法院判定最终的责任归属。装修工人受伤谁负责,情况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呼和浩特市民朱先生今天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呼和浩特装饰公司了解到,近日,呼市的朱先生刚买了一套楼房,因临近过年,就请了一家装潢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一名工人不小心摔伤,于是他赶紧将这名工人送到医院。朱先生想咨询,这种情况他需要负担医药费吗?

呼市装修工人工作中受伤业主与装修公司谁该担责

呼和浩特装饰公司提醒您,发生纠纷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理清装修工和业主的关系。

如果业主是与装饰公司签订家装协议,那么业主与工人之间只有对其施工提供便利的义务,一旦工人发生意外,由装饰公司对工人承担雇主责任。但是,如果工人受伤是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等有问题,那么,业主也是有承担责任的。

另一方面,如果工人是业主找来的,比如在路边找的施工队,这时就又要区分情况了。如果是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有装修资质),并组织工人施工的,则由该承包人对工人承担雇主责任。如果业主明知承包人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业主将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业主直接雇佣工人施工的,业主则要承担雇主责任。

呼和浩特装饰公司提示,在这里,区别责任的核心是业主与工人是构成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作为雇主,业主要对受伤的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如果业主没有过失则没有义务去承担赔偿。雇佣的目的是提供劳务,而承揽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同时工作中的风险在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承担,在雇佣关系中由雇主承担。

呼和浩特装饰公司了解到,对此,有律师表示,朱先生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个事件中,朱先生与装潢公司是装修合同关系,装潢公司与伤者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伤者受装潢公司委派,代表装潢公司工作,是装潢公司的雇员,并非朱先生的雇员,所以,朱先生不用承担伤者与医疗有关的费用。伤者的损失应由伤者的雇主装潢公司承担,如构成工伤,则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呼和浩特装饰公司也提醒您,装修新房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全面考虑,避免出现类似的的情况。莫要让原本让人开心的事,变成让人糟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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