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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8.8万却要收12.9万?九江装修预算超支双方起纠纷

2017-01-12 10:05:30 · 1282次浏览

近日,市民钱先生反映,他与装修公司在装修价格的问题上发生了纠纷。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钱先生在去年6月份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预算合同,预算报价为8.8万元。等装修完后,装修公司拿出一张实际结算表,竟然要12.9万元,这比预算合同上的报价,足足高出近一半,这让钱先生无法接受,装修的扫尾工程也中断了。

九江装修预算超支双方起纠纷

业主:装修价格超支了近一半

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钱先生去年6月与一家名为“美家”的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工程预算费原价为10万元左右,优惠后为8.8万元。钱先生说,签订合同后,他立即支付了8万元给装修公司,6月底装修工程正式施工。到12月中旬,施工进度已完成90%的时候,钱先生突然收到装修公司的一份实际装饰工程结算表,并要求他再增加4.9万元的工程款,才能继续施工。

“家装结算费用居然超出折后预算总价的40%,这真是太离谱了。”钱先生表示,实际装修价格超出预算可以理解,但超出这么多,他实在不能接受,“后来我曾与装修公司协商,对方坚称至少还要补交增加项目费用4万余元,但我拒绝支付。”

装修公司:业主自增项目2.6万元

但是,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美家装修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表示,装修预算和实际价格有出入是正常现象,公司与钱先生签订的预算合同中也注明最终以实际施工价格结算。“如果顾客对我们给出的结算单有异议,应找公司协商解决,因为结算单要经双方核对认可才有效。”张先生说:“装修施工中,除去业主自主增加的部分,超原报价8%以外的工程款,我们可以减免。”而对于原报价的界定,他认为应该按照10万元来算。

“业主自主增加的部分有2.6万元。”张先生说,这其中包括增加水电、油漆防潮、吊顶等项目。“总的算下来,最终的结算价格应该在12万元。”如果顾客对实际测量结果有异议,可随时重新测量。

不过,对于这2.6万元,钱先生并不认同,“我是增加了一些项目,但按照材料计算,价格不超过5000元,而且我也有减少的装饰项目。但装修公司却说我要补交2.6万元,这个出入太大。”

律师:装修加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8%

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律师表示,根据《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的规定,装修加价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8%。除业主自行同意增加工程项目部分外,家装机构如擅自增加非必要的工程项目,应由家装机构自行承担责任。

而且,增加工程项目应由业主确认后方可施工,如未经业主同意或追认的增加施工项目,合理的施工项目只能视为漏报、少报,业主只应在合同价格的8%幅度内承担,超过8%部分由家装机构承担。此外,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合同价款是指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应为8.8万元。

九江装饰公司建议,业主与家装机构所发生的涉及工程价款、工程量及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纠纷,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请求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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