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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 常州市民花130万元买的精装房竟成了毛胚房

2017-01-19 13:59:45 · 1842次浏览

太扯了,常州市民花费130万元买了一套精装房,按照万科的标准流程,2016年4月,孙女士的新房就应该完成装修,之后是半年的通风期,但在今年1月13日,看到的自家新房仍处于毛坯状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孙女士购买的精装房会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

宁波装饰网小编了解到,2014年12月,市民孙女士夫妇花130万元在武进区万科城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精装修洋房。看着开发商每隔一段时日发来的装修进度提醒短信,孙女士一家对新房满是憧憬。去年11月,孙女士正式接到书面交付通知,此前,她已办妥了两个孩子的转学手续,丈夫也辞去了在镇江的工作,就在一家人满怀欣喜完成交付手续,开门看房时,却傻眼了:说好的精装房竟是毛坯房!

太扯了! 常州市民花130万元买的精装房竟成了毛胚房

老母鸡变鸭

“地面是粗糙的水泥地,原本应该安装好厨卫用具的厨房和卫生间完全是毛坯,客卧里堆放着尚未开封的地板、地砖和几扇门。”孙女士说,去年11月26日,她和丈夫在办理完交付手续后,在物业工作人员陪同下打开新房大门,映入眼帘的是这般模样,随同的物业人员也大吃一惊。奇怪的是,房间内竟然还贴着一张《成品住房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注明完工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并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4位负责人的签名。

当天,开发商工作人员到场后,只是询问孙女士是否“找关系买的房”,言下之意是孙女士通过关系让开发商不要装修的。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工作人员又承诺,能在半个月或一个月内完成装修并交付新房。孙女士对这种“速成装修”的质量提出怀疑,拒绝了提议。此后,她又了解到,邻居的精装修房也存在不少问题,更加不愿意让开发商装修。

“我们要开发商给一个解释,他们始终没有(给)。”孙女士说,去年12月,开发商在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下,一口咬定是她主动提出要毛坯房的,还向其他业主说她家就此高价索赔。

太扯了! 常州市民花130万元买的精装房竟成了毛胚房

被人偷换门锁

孙女士丈夫说,他们怀疑是开发商将自家和另一个有特殊要求的“关系户”的幢数搞混了,才导致这一结果。看着不少邻居已经入住,而自家仍处于毛坯状态,孙女士夫妇心急如焚。

按照万科的标准流程,2016年4月,孙女士的新房就应该完成装修,之后是半年的通风期。今年1月13日,来到孙女士万科城15幢甲单元4楼的房子时,看到仍处于毛坯状态。孙女士说,去年12月26日下午2时许,她和丈夫再次来看新房时,发现有人在门口换锁,便立即报警。警方到场后了解到,换锁工人是受物业委托。孙女士怀疑是开发商想强行换锁装修。经过2个小时的交涉,孙女士最终拿到了新锁的钥匙和密码。

提起这段经历,她至今心有余悸,如果当时不是正好和丈夫来看房,很可能连自己家的门都进不了了。孙女士表示,目前一家人只能借住在娘家,接送孩子上下学十分不方便,就算现在立即装修,算上通风时间,新房至少还要半年才能入住,对她家影响很大,今年也肯定没法在新房里热闹过年了。

格式合同引争议

孙女士说,万科方面提出由他们装修,但她家已经不想再让万科负责装修,准备协商让开发商补贴装修费,自行装修。但这一要求未被万科方面接受。

孙女士说,售房合同为格式合同,很多条款是直接打印好的,对她来说很不公平。如合同里约定,若孙女士延迟收房,需赔偿开发商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用;若开发商延迟交房,却只需赔偿孙女士每日万分之零点五的费用。她算了一笔账,按开发商当初宣传的每平方米2000元的装修费,应赔偿给她28万元装修费用,再加上合同上提及的延迟交房费用、过渡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她家一开始提出的是46万元。几经商讨后,已经降到33万元,即便如此开发商也不接受。

针对每平方米2000元的装修标准,开发商的说辞是:只是售房阶段的宣传手段,最终的装修成本肯定没这么多。“现在开发商提出的方案就是他们负责装修,然后按照合同里的延迟交房条款,一天赔偿70元,按照3个月计,只肯赔6000元。”孙女士说。

开发商回应

去年12月25日,孙女士曾收到常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的一份《通知函》。看到,《通知函》上称:2016年11月26日,您根据我公司的通知前来魅力之城办理上述房屋交付手续,因当日办理交付的业主人数众多,我公司先行与您办理了房屋交接书的签署、房屋资料箱交付等相关手续,后才对房屋进行现场查验。在双方对现场查验时发现上述房屋仍处为毛坯状态,与合同约定不符,我司因此暂缓向您交付该房屋。《通知函》还写道:鉴于房屋现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不符,即日起,该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补正,对孙女士所购商品房进行装修,装修标准将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装修完成后公司将再行通知办理房屋交付和入住手续。因房屋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该公司会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但孙女士表示,当天,她按照开发商的流程完成一系列手续,拿到了钥匙和整套书面资料,已完成事实交付,并不存在暂缓交付的情况。

那么,为何孙女士购买的精装房会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1月13日,辗转联系上常州万科城的相关负责人,对方通过QQ发来一份《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中称,孙女士的房子是2016年11月交付,该户情况属施工方工作交接瑕疵。公司第一时间与业主取得联系,并主动与业主沟通协商处理。在经过多次电话以及3次当面沟通后,业主提出约50万元人民币的高额赔偿诉求。该诉求远超出合理范围无法满足。公司仍积极推动此事发展,愿意继续高标准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大限度考虑业主利益。下一步,公司仍会继续与该业主保持沟通,并在必要的情况下采用司法手段保护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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