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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旧小区微改造这些方面与你有关 多项措施出台

2017-02-14 10:06:27 · 19702次浏览

广州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直备受瞩目,昨日下午广州装修网获悉,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结果表示:将加大事权下放力度,明确将老旧小区微改造、旧村庄微改造、旧厂房和旧楼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下放区政府。为提高工作效率,《实施意见》提出了多项创新措施,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广州老旧小区微改造这些方面与你有关 多项措施出台

广州装修网获悉,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对更新控规调整流程进行优化,以及加大事权下放力度,明确将老旧小区微改造、旧村庄微改造、旧厂房和旧楼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下放区政府。

为激发城市更新各方主体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实施意见》提出了多项创新措施:

一是调动改造主体的积极性,允许土地权属人优先申请自行改造;允许同一企业集团多宗地块按规定整体策划打包改造;按时限完成收储的给予奖励;鼓励旧厂申请整宗收储、增加一次性补偿方式;广州装修网获悉,完善村级工业园改造利益分配;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积极性,对历史集体经济物业,可按照收入不降低原则折算复建总量;允许自然村作为改造主体申请全面改造。

广州装修网了解到,简政放权方面,《实施意见》对更新控规调整流程进行优化,片区策划方案与控规调整方案同步编制,压缩了城市更新片区(项目)控规调整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大事权下放力度,将老旧小区微改造、旧村庄微改造、旧厂房和旧楼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下放区政府;将旧城全面改造项目、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部分审核权下放区政府。

《实施意见》还为城市发展提供新空间和新载体。明确产业引导原则,加强城市更新产业研究,引导产业高端化发展;允许国有旧厂房临时改变使用功能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的,并给予5年过渡期;允许科研、教育、医疗、体育机构利用自有土地进行转型升级改造,分类别给予土地出让金优惠;保障城市公共利益,在自行改造项目中规定不少于15%的用地用于公益性建设;加强环境保护,规定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再开发需进行评估和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后续使用要求;加强成片连片土地整备,加快成片连片改造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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