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 千万不要买这种房子!

2017-02-25 11:03:21 · 1111次浏览

7月1日不动产登记实施后,要求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过户,之前没有办理土地证的,需要补办,或者要先进行土地面积分割测绘,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确认与备案,条件满足后才能发证。

来源:一点南宁房产

不动产登记还没全国实施的时候,很多地方买房都是只有房产证而已,大部分都是没有土地证的,因为很多开发商建房子的时候并没有办理土地证。在当时,只要房产证,房子就可以过户了。

小编记得自己所在的城市,是2016年7月份才实施不动产登记的,7月份之前的二手房交易是很活跃的,可能是因为当时买房首付降至两成,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契税新政实施,“营改增”实施等原因吧。不管的房管局、土地局还是地税局,都是很多办理二手房过户的。

直到7月1日不动产登记实施后,要求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过户,之前没有办理土地证的,需要补办,或者要先进行土地面积分割测绘,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确认与备案,条件满足后才能发证。

于是很多人都懵了,因为大部分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然后很多人都在不动产登记这个环节被卡主了,没法办理过户。而且由于不动产登记刚刚实施,各方面政策细节、办理流程还不完善,导致很多购房者在房管局、土地局两部门来回跑,花了不少时间和金钱都没法办理过户。

问题出在了哪里?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最早可以溯源到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当时是提出了这个概念,但一直没什么进展,直到2011年已经有文件规定,房屋过户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当时也没有哪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只是针对本市,其他地区不明确),当时不知道是房管局还是土地局,这两个部门并没有实施房地一体化过户政策,而是继续沿用原来的政策,导致很多房子没有土地证也可以过户。

其二,很多开发商也并没有做土地面积分割测绘,没有按要求办理土地证。甚至有些土地是以个人名义买下的,然后就建商品房发售。像这样的房子是不可能办理土地证的,因为按要求,建商品房,土地不能以个人名义买,必须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得到批文后才能开发。

因此,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确认是否有土地证,或者是否做了土地面积分割,是否经不动产局确认,能否办理不动产。如果没有,还是不要购买,不然买了也过不了户。当然,如果是新买的商品房,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

注: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辽宁省获批新建调整3个国家级海洋公园

下一篇: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 有望“十三连涨”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