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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旧房翻新雇员被电死 雇主担责家属要求赔偿110万

2017-03-02 10:23:30 · 10907次浏览

厦门装修公司小编了解到这样一个新闻,雇员施工过程中,因自带的工具漏电被电死,谁来担责?此前,集美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这样的索赔案,一审判决要求雇主承担45%的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前年年底,房东老张要翻建农村房屋,包工头大刘向老张承包该房屋的地基桩基工程。随后,大刘雇请皮某等人干活。施工期间,皮某在桩基井施工过程中触电身亡,大刘在施工现场参与抢救。跟厦门装修公司小编一起了解。

厦门旧房翻新电死雇员

经鉴定,事发时皮某自带的手持电动挖掘机机身外壳金属件带电,存在漏电情况。

事发后,大刘支付给皮某家属1.3万元,老张也陆续支付皮某家属3万元。

皮某家属认为,雇主大刘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老张明知大刘没有相应资质仍将修建房屋业务承包给大刘,应当与大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皮某家属将大刘与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大刘赔偿其110万元,老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皮某家属与老张达成调解,老张同意赔偿皮某家属31万元。

最终,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皮某作为大刘的雇员,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应当由雇主大刘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一审酌定雇主承担45%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扣除大刘已支付的1.3万元及老张支付的31万元,雇主还应赔偿17.34万元。

法官说法

过错越大,责任越大

“过错越大,责任越大。”承办法官说,本案焦点主要在于雇主责任的确认,应当根据各方的过错大小来分配责任。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本案中,皮某作为施工人员,有义务对工具进行必要的检查,却未发现所携带工具存在漏电,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的过失。而大刘作为雇主疏于履行雇主义务,施工现场缺乏安全防范措施,应承担次要责任。

以上就是厦门装修公司小编为你分享的厦门旧房翻新雇员被电死,雇主担责家属要求赔偿110万的相关新闻,希望事情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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