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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消费者维权案件2370件 七成被告是大型超市卖场

2017-03-14 09:12:30 · 1754次浏览

日前,南京市工商公布2016十大投诉热点。昨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南京消费者维权诉讼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表示2016年南京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2370件,七成被告是大型超市卖场。

南京消费者维权案件2370件 七成被告是大型超市卖场

南京装修网了解到,昨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南京消费者维权诉讼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南京中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南京全市法院去年新收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2370件,其中1700多件涉诉被告集中于欧尚、宜家、迪卡侬等大型超市、卖场。

典型案例:市民陈某从悦家超市购买了4盒汇荣盐水鸭礼盒,总价210元。该商品的外包装标示显示:产品执行标准代号DBS32/002-2014;营养成分表:蛋白质19.0克(g)/100克(g)。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盐水鸭》(DBS32/002-2014)的规定,盐水鸭理化指标中蛋白质含量标准为:蛋白质/(g/100g)≥20。

裁判要点: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认为,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尚未制定盐水鸭国家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被告销售的盐水鸭应符合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由于被告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销售盐水鸭的蛋白质含量不符合DBS32/002-2014规定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故判决被告退还货款210元,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2100元。

中院解读:南京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栗娟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南京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2370件。1700多件涉诉被告集中于大型超市、卖场,主要有南京欧尚超市、迪卡侬(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南京悦家超市、锦江麦德龙公司、北京华联超市等。这些大型超市、卖场,在法律上均为产品销售者的身份,消费者直接起诉商品生产商的案件相对较少。

南京消费者权益纠纷案近年涉案主体变化较大,原告从本地人员居多转变为外地人员居多,出现全国各地流动打假人来宁打假情况。有些流动打假人在南京没有固定居住地,仅住旅馆,以至于案件审理过程中送达地址难以确定,当事人有时又不接电话,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困难。

其他典型案例

携程航班取消案(携程航班计划性取消不构成欺诈,但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构成违约)

网约车案(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用于网约车营运活动,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三责险赔偿责任)

假冒美步楼梯案(假冒他人品牌构成欺诈,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的应予支持)

二手车修改里程表(销售者未如实提供二手车里程信息构成欺诈)

网购燕窝案(商家未如实标注商品的原材料产地构成欺诈)

英语培训教师资质不符案(教学机构的师资与宣传不符构成欺诈)

淘宝购买手镯拆分诉讼案(同一主体在同一商家重复购买单价较小的若干商品,并分别诉讼意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获得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最低额度的,认定系同一购买行为)

大金空调案(经营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消费者擅自降低产品品质构成欺诈)

金箔酒案(酒中添“金”不符食品安全标准,店主被判十倍赔偿)

相关新闻

南京市工商公布 2016十大投诉热点

1、行业服务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履行合约、广告宣传等方面。2、家用电器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售后服务方面。3、通讯产品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履行合约和质量等方面。4、家居用品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5、交通工具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履行合约、强制消费等方面。6、电脑产品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7、服装鞋帽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等方面。8、装修建材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履行合约、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9、儿童用品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履行合约、商品质量等方面。10、金银首饰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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