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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陆楷模选树工作的通知

2017-03-20 14:23:28 · 983次浏览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市委各部委,市开发区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党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选树安陆楷模是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通过在全市选树一批具有崇高道德品质和高尚价值追求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引领全社会认同、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观,在全社会形成荐先进、学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和行动热潮。为做好安陆楷模的选树工作,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全领域
(一)评选条件和类型
⒈自强不息、艰苦创业、锐意创新、奉献社会的创新创业楷模;
⒉担当负责、敬业奉献、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拥护、业绩突出的干部楷模;
⒊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楷模;
⒋孝敬老人、关爱小孩、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孝老爱亲楷模;
⒌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的诚实守信楷模;
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热心并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楷模;
⒎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弱小;热爱学习、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团结友善、诚实守信、遵德明礼;帮助他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年楷模。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评选有地域或行业特色的各类楷模。

 

(二)全域全行业开展评选
安陆楷模的评选工作按照“全域覆盖、分级负责、层层评选”的要求抓好落实。安陆楷模的评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安陆楷模评选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各单位各部门每季度首月5日之前向市评选办推荐一批候选人,市评选办在各单位各部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每半年遴选发布一次,评选类型及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评选办每半年(即在每年的6月和12月)评选发布一次,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年年底评选发布一次。市直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可结合“四孝”建设及“十星”级文明创建,每年年底评选发布一次。

 

(三)确保公信力
各单位、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对楷模候选人的事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多畅通群众参与推荐的渠道,多听取身边群众的意见,对楷模候选人的事迹提炼而不拔高,凸显而不孤立,肯定而不夸大,确保其事迹真实、可信,真正做到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宣传全覆盖
(一)做优做强媒体榜。安陆楷模由市评选办组织统一对外发布。安陆广播电视台在安陆台开辟《安陆楷模——身边的榜样》广播电视栏目。安陆政府网、安陆新闻网及“两微一端”同步宣传发布上榜楷模事迹,形成舆论强势。
(二)全面铺开实体榜。各单位、各部门要普遍设立本级楷模实体榜,实现全覆盖,弘扬凡人善举,做大做强正能量,营造立榜扬德、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三)多形式宣传。市评选办从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楷模中挑选出事迹突出的楷模,以楷模事迹为基础,组建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宣讲。组织文艺工作者用楷模事迹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把楷模的事迹讲出来、唱出来、演出来,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协调联合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在扶贫帮困、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公益助残、公益敬老、公益献血、公益法律援助、公益助学、公益环保等方面,开展“跟着楷模做公益”活动,推进全民公益实践。

 

三、关爱全方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礼遇扶持楷模,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年底要组织看望慰问本单位楷模,让楷模安心做好事,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好人、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形成崇尚楷模、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良好社会风尚。市评选办将择优向孝感、省申报推荐。要加强对楷模的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定期走访,了解思想动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加强对楷模的关心教育,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法、违反社会公德或有悖于安陆楷模评选宗旨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陆楷模评选活动办公室,主要负责评选活动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担负起本单位楷模评选工作的组织、督导和协调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协同各方力量,努力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新闻媒体、网站要高度重视安陆楷模评选培育和学习宣传工作,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创新选树方式,形成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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