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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局抽检40批次木制家具产品 13批次没有达标

2017-03-21 09:23:32 · 11692次浏览

大家都知道,家居市场在销售的产品品种比较多、商家也有很多,但是,质量却是参差不齐的,近期上海工商局就对40批次的木制家具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也是不容乐观,跟上海装修网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抽查结果是怎么样的。

上海装修网了解到,近期,上海市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杨浦、宝山、徐汇、金山、嘉定等10个区40家家具商场、品牌专卖店销售的40个批次木制家具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1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5%,其中,实木类、实木贴面、人造板类各1个批次,全实木类7个批次,综合类3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耐香烟灼烧和标识一致性等。

上海工商局家具质量抽检

一是标识一致性不合格,有12个批次。主要有两方面问题:一是明示基材材质类型与实测不符,明示主要用料(基材)为实木,实测主要用料(基材)使用了人造板。如在上海某建材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某家具店销售的标称由荣灵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攸一家”牌茶几-RL-1003-12(全实木家具),基材明示为楸木,实测有人造板;二是明示木材名称与实测不符,实测材质类型也是实木,但木材名称不符,涉嫌用低档木材冒充高档木材。如在某家具世界总汇经营的上海某家具厂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的“恒易”牌全孪叶苏木3015A型木家俱(全实木家具)(型号规格:3015A型,低柜,1500*600*450(mm),合格品),基材明示为孪叶苏木,实测有一部分为红桉。标识一致性要求产品中主要使用的木材名称(包括实木贴面家具的基材)及人造板类别、其他木质材料名称及其使用部位,应与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中明示的一致。

二是耐香烟灼烧不合格,有3个批次。不合格商品的漆膜受高温灼烧后出现鼓泡现象,标准要求应无脱落状黑斑、裂纹、鼓泡。该指标反映了木家具表面漆膜对香烟灼烧的抵抗能力。该指标不合格,说明家具漆面性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另外,有1个批次甲醛释放量超标。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下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并督促经营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以上就是上海装修网为您分享的上海工商局抽检40批次木制家具产品,13批次没有达标的相关信息,木制家具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健康,所以一定要引起大家对质量的重视,确保购买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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