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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规划严禁大拆建 合肥第二批175个保护性建筑公布

2017-04-06 09:19:07 · 4633次浏览

日前,合肥市公布第二批保护性建筑名录,坐落于城区的唐氏住宅、城西桥、原安徽省轮胎厂办公楼等40多个建筑榜上有名。据合肥装修公司小编了解,近年来,拆除保护性建筑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那么,对于此次上榜的175个建筑而言,是否意味着拿到一张“护身符”呢?

唐氏住宅、城西桥、百年邮电……这些熟悉的面孔,今后都将受到细心呵护。合肥装修公司小编了解到,日前,合肥市公布第二批保护性建筑名录,此次共有175个建筑上榜,截至目前全市保护性建筑数量已达295个。

未经规划严禁大拆大建 合肥第二批175个保护性建筑公布

市区也有数十个保护性建筑

2015年,合肥市公布了第一批保护性建筑名录,当中120个建筑分属肥东县和肥西县。在此次公布的名录中,坐落于城区的40多个建筑榜上有名,诸如唐氏住宅、城西桥、原安徽省轮胎厂办公楼等,今后都是受保护对象。

所谓的“保护性建筑”,指的是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发布保护性建筑名录的意义,在于建立保护性建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全局掌握本市保护性建筑现状,为加强本市历史建筑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再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在合肥市第二批保护性建筑名录中,位于庐江县的最多达到45个,有孙立人故居、丁汝昌纪念馆、矾矿老办公楼等。城区不少建筑此次也纷纷上榜,像瑶海区的原安徽省轮胎厂办公楼、庐阳区的李鸿章当铺、蜀山区的安大教学主楼、包河区的唐氏住宅等。

未经规划严禁拆毁、破坏

近年来,拆除保护性建筑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那么,对于此次上榜的175个建筑而言,是否意味着拿到一张“护身符”呢?合肥装修公司小编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保护性建筑执行严格的规划许可制度,未取得规划许可严禁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

早在2014年,国家住建部就明文要求,各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也不能随意处置保护性建筑。相反,更要注重保护性建筑的保护,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不仅要对其建筑本体进行保护,还应当保护其历史环境、整体风貌和空间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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