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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溧阳一安置房涉嫌阴阳合同 开放商被指一房二卖

2017-04-08 09:59:40 · 1678次浏览

常州市溧阳几十个拆迁户称开发商一房二卖,等待四五年,安置房没了。对此问题,开发商称有些拆迁安置协议是假的,称之为“阴阳合同”。对于造假一说,拆迁户们非常不满意。据了解,在开发商那里,还有19份存档而未盖章的协议,那么这19份未审计合同是怎么回事?

溧阳几十个拆迁户称开发商一房二卖,开发商称有些拆迁安置协议是假的

常州溧阳一安置房涉嫌阴阳合同 开放商被指一房二卖

阳光东都部分楼幢已经建好。

“我可能遇到了假××”,最近这句话莫名火了起来,带有一份都市人的自我解嘲。可是,对于常州溧阳市的数十位拆迁户来说,他们却真的遇到了这个棘手的问题,他们一些人手中的拆迁安置协议竟然被开发商指为假协议,协议书上写好的房号也已被开发商出售,由于当初这些拆迁户全部是就地换房安置,没有拿现金,大家面临一无所有的局面。调查发现,此事颇为复杂,开发商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等待四五年,安置房没了

4月6日上午,赶到溧阳市,有十几位拆迁户已经在等着了。他们是溧阳市北大街一带的原住户,拆他们房子的开发商是江苏苏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他们的协议有的是2012年签的,有些是2013年。开发商在原地已建起了高楼,本来说好2017年春节过后正式拿房,不料大家过去一看,发现开发商的分房已经乱套,有三四十位安置户发现,自己协议上标注得清清楚楚的房子,要么被别的安置户先拿了房,要么被当商品房卖了!

“我们等了好几年,一家老小在外过渡,欢欢喜喜盼到可以拿房了,没想到这么坑!”投诉人史先生说。

开发商被指“一房二卖”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敢于卖掉在安置协议上已经分给拆迁户的房子?就此,调查发现,开发商还是“顶着压力”在卖。

据了解,经过溧阳市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开发商江苏苏恒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涉及的拆迁安置户达56户!其中有些房子还出现“双拆迁”,即一个房号同时出现在两份拆迁协议上。不少幸运儿可能是担心被人“抢房”,拿到房子后立即开始装修。

那么,对此问题开发商如何解释?开发公司负责人之一潘辉群表示,这些问题正在解决,大部分经过协调要么调换房源,要么现金补偿。

据了解,所有拆迁安置协议都是一式四份,开发公司存放两份,拆迁公司一份,安置户一份。

有些安置协议涉嫌造假?

但是,问题仅仅解决了一小部分。的确有不少合同出现了不同版本,开发商称之为“阴阳合同”。

拆迁安置户杨先生的原房是76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在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面积填写为“267.6平方米”,房款一栏写着“房价计算及优惠条件参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和本地块拆迁方案执行,超原面积按开盘价计算”。

但是这只是一份被开发商标注为“公司持有”的协议书。而另一个版本则是拆迁户手中的协议,可以看到,那一份协议上则写着“产权置换”“两不贴”“原面积置换现造房无差价,无附加费用”。“也就是说,我拿260多平方米的营业房,补偿拆迁户76平方米的房子,还一分钱不要对方贴,门面房一平米两万的价格,你算算我亏多少!”潘辉群说。

令人奇怪的是,这不同的版本合同上都有着拆迁户的签字,还有拆迁公司——溧阳市恒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及开发公司的公章。

“拆迁户手中协议上的开发公司公章,是假的!”潘辉群说。

拆迁户反对造假一说

对于造假一说,拆迁户们非常不满意。据常州装饰网了解,涉及阴阳合同的,竟然有24份。据说,开发商所备案协议与拆迁户协议的出入,达到了一千多万元!

“怎么可能是造假!”拆迁户姚先生说,他们的拆迁是开发商委托拆迁公司来进行的,拆迁时大家不是一户一户单独签协议,都是到开发公司,按照拆迁协议签署程序,双方谈好后,拆迁公司先盖章,拆迁户签字,然后拿着一式四份的协议到开发公司找财务审核,并且经领导同意才能盖章。

“如果是假的,那么也是开发商和拆迁公司联合造假。”拆迁户认为,他们手中只有一份协议,这就是他们的身家性命,“大家不可能拿这么大的事开玩笑,明知是假的还傻傻地等四五年吧?”

拆迁公司为了完成任务欺上瞒下?

据了解,该安置房项目名为“阳光东都”,所有拆迁户都是原地安置,无现金补偿。总套数582套中一半以上要用于安置原住户。

溧阳恒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拆迁工作。据了解,当初开发商选择了几家有资质的公司,最后经过招标,确定了这家拆迁公司,公司实际负责人是狄某。

潘辉群表示,狄某与部分拆迁户签订的协议明显不合常规,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我们是实物安置,是允许适当放宽,但有些超过一两倍,高的超出200万元,我们怎么能同意?那样公司开发还有钱赚?”

那么,狄某会不会出于完成任务拿到报酬的考虑,瞒着开发商,给拆迁户许下重诺,骗取拆迁户交房呢?对此,拆迁户们的看法是,狄某没有那么大胆子,“人比较老练,会耍手段,但不至于造假。”

但是如果狄某造假,拆迁户认为,那也是开发商和他们雇佣的狄某承担责任,“我们既然交房了,就意味着签署了协议;狄某提供给开发商的协议,肯定不是我们认可的协议。”

具体如何操作的,目前仍疑点重重。不过据拆迁户杨先生称,他起初确与狄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并且在开发商处盖了章。后来他还有门面房未拆,因为觉得之前协议的价格低了,便跟狄某谈判,狄某于是把原协议写上“作废”,跟他重签了一份条件更好的协议。“当时他带着我们去开发公司,找了财务,然后拿着合同进了老总办公室,关门在里面盖章的。”不过,杨先生本人没看到盖章的过程。

19份未审计合同是怎么回事?

在开发商那里,还有19份存档而未盖章的协议,开发商称之为当初送来后未经过审计的协议。

其中一份协议上,拆迁户姚先生房屋面积显示为380多平方米,安置面积则为702平方米,一共安置六套房子。在这份协议上,还有“其他补偿款”220多万元。

对于这一份补偿协议,开发商手中的协议是没有盖开发公司章的,而安置户手中的则是盖了开发公司公章的。按照公司的说法,这部分拆迁户实际上还没有跟他们正式签约。

但既然协议未通过,那么开发商怎么不经确定,就把这些人的房子拆除了呢,难道他们没有想到其中的问题吗?对此,开发公司负责人也说不清楚,只是表示他们当时只是拿到了业主签字的腾房单,另外也催过拆迁公司的。

一房二卖大多已处理

溧阳市征收办书记姜春晓说,江苏苏恒房地产公司在2010年拿地时属于毛地出让,由开发商自拆自建自己融资。

据了解,开发商拆迁过程比较缓慢,知情人士分析,开发商一房二卖,应该与其资金压力过大有关。实际上,开发商在2014年底开始预售,而经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调查,该房屋政府未予验收,属于违规销售,开发商将面临质监站的高额处罚。

据了解,相关问题协议涉及近80户,其中一房二卖的大部分已协商处理,其他被指“补偿过头”的问题协议,部分在协商中。

尽量维护拆迁户权益

事情发生后,溧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征收办牵头,会同公安、住建、规划等部门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锁定房源、冻结资金、立案查处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并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对问题的排查、梳理及处置。公安机关对涉案的狄某已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也得到依法管控。

由于开发公司举报公章造假,相关部门已经将争议协议转送省里权威机构鉴定公章真假,目前鉴定结果尚未出来。

政府相关部门对尚未解决的其他拆迁户,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处置,确保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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