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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某小区楼内多位住户装修占用公共区域 如何维权

2017-04-08 11:49:15 · 6840次浏览

据包头装修网获悉,在包头市昆区某小区的一栋单元楼内,很多西户的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将走廊用大门封了起来,占用了本书与公共面积的地方。这让东户的住户十分不满,因为被圈占的公共区域有弱电井和消防安全警报器,不仅仅走廊变得狭小了,也存在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据包头装修网了解到,日前,住在昆区某小区一单元东户的一名业主反映,该单元不少西户业主将属于公摊面积的走廊用大门封住占为己有,这种行为不仅让邻里之间失去了往日的和气,甚至还惊动了警方。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

该单元未被封闭的二楼走廊过道狭长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

一家西户业主将门扩到了走廊的中间位置

公摊面积被圈占

在该小区,不少东户的业主反映:“整栋楼有18层,除了2、3、6楼的走廊目前还没有被占用外,其他西户业主均不同程度地将入户门外移,将部分走廊封闭成私有空间,原本宽敞的走廊变得狭小拥挤。”

包头装修网了解到,走廊是狭长的通道,弱电井在西户旁边的位置,水暖井在东户旁边的位置,走廊中间是消防栓,顶部有消防安全报警器。而其他被占用了走廊的楼层,西户业主将大门外移,弱电井被圈在大门内,消防安全警报器被外移。

业主白先生住在东户,他介绍,去年5月底该栋楼交工,多数业主陆续装修,但装修期间发现有的西户业主将走廊占用,其他单元也有类似情况。

“走廊面积本来也没有多大,虽然东户业主不从西户那边的走廊通行,但被圈占的公共区域包含弱电井、消防安全警报器等,意味着我们要开弱电井,就要去找西户。而且他们还将消防警报器往外挪动了,有安全隐患。”白先生说,这种情况接连引发纠纷,甚至还有业主因此报过警,

包头装修网获悉,该栋楼一共18层,每层原本是三户,由于种种原因,中户和西户是配在一起出售的,因此中西户属于一家。对于这一点,西户的业主也很委屈,一名西户业主说到:“我不能进家门时分两个门走吧,封起来才算是一个完整的家。”这名西户业主将当时购买此户的户型图宣传页拿给记者看,上面的两个门(中、西户)位置的公共区域写有“赠送面积”的字样,这名业主表示,就是看到有赠送面积可以自行改动才买的房子。

对于这名西户业主的说法,白先生表示,他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赠送面积一说,户型图上也明确标着这部分是公共面积,并不是赠送面积。

物业、售楼部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包头装修网了解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是服务部门,只能负责协调双方和平处理纠纷,希望双方能沟通协商解决。对于弱电井被封起来一事,负责人表示弱电井设施不能缺失,如有故障业主不能阻碍维修人员进入维修。

对于为何宣传页上标有赠送面积,西户业主是否可以擅自改动走廊内的公共面积,据了解,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说道:“当时销售这些楼的领导和销售人员都换了人,我也是刚接任不久,但最终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主,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这部分是赠送面积,宣传在前签订合同在后,业主应该是知情的。由于弱电井以及消防安全报警器等是可以外移到公共区域的,不存在安全隐患。”

该工作人员认为,最好的协调方式就是双方和气地解决。

“在交房时签订的责任书上明确规定业主不能私自拆改楼内楼外的建筑,拆改是要罚款的,但仍有业主自行进行了改建。”该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业主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维权

侵犯相邻权

包头装修网了解到,公摊面积是业主共同花钱购买的,对于楼内违建,业主可向房产监察支队举报,物业部门也应该向相关部门上报。

包头装修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对于部分业主已经进行改建的行为,相关业主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要求责任人拆除或者赔偿相关分摊面积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业主也可以走司法程序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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