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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楼下商铺挖空整层?挖得四四方方称维修管道

2017-04-13 08:59:53 · 4901次浏览

近日广州有一栋楼下商铺被业主质疑私挖地下室,业主发现该栋楼的地下空间整层被掏空,挖得四四方方的,很多人都担忧施工会影响到整栋楼的安危。昨日,城管部门回应称这实际是排污管道维修,待维修完毕后会回填。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些令人不解,广州装修网就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广州一楼下商铺挖空整层?挖得四四方方称维修管道

近日,广州装修网了解到,广州海珠区某小区的居民突然发现,楼下近日来竟突然挖出多一层空间,街坊们担忧疑似底层商铺私自开发。广州装修昨日获悉,城管则表示,莫要惊慌,实为排污管道维修,已要求尽快回填。

广州装修网了解到涉事小区位于海珠区该小区二期A座,据小区业主介绍,A座是一栋33层的住宅楼,一楼临街位置是一个商铺,但是之前一直是空置的,平日经过也没怎么留意。但是,自2月份以来,就见到有工人在施工,没想到,自两个星期前开始,有业主发现,在商铺位置,地下不断有大堆淤土拉出,还不时有一些砖石钢筋。

有业主亲自下去一看,竟发现地下空间整层被掏空,担忧施工会影响到整栋楼的安危。广州装修网获悉,有业主怀疑,是底层商铺私自开发地下空间,才造成如此情况。对此,小区物管也表示吃惊,“一开始是因为该商铺管道出现问题,因此业主自行维修,但是后来物管发现已挖出一个空间了。”

对此,滨江街道办事处则表示,已接到居民投诉,城管中队已派人去现场调查,发现确实有排污管渗漏需要进行修复,现在看到的虽然挖得四四方方,但“因为确实是施工的需要,等待着把水井和下水管道建好后,会要求尽快回填。”

在家私挖地下室违法吗?广州装修网告诉你:

(一)私挖乱建地下室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欲使用城市市区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空间,均应获得权利人国家的同意。其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应通过出让或划拔方式从国家处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十条的规定,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高度等,且出让方、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从土地权属角度考察,各商品房的购房业主是在购房商品房的同时,亦从开发商处受让了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权。而所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开发商从政府处以出让方式取得时,即通过行政审批及出让合同的方式确定了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高度等规划设计条件。这些条件,购房业主均须无条件遵守,且在未获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

(二)私挖乱建地下室违反了相关的规划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种工程建设(包括地下建设)应当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布局并应以取得规划许可为前提,而且并没有任何例外规定。私挖乱建地下室,无疑属于工程建设行为,当然应遵守规划行政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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