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5月1日起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 看看低保申请条件

2017-04-20 10:11:31 · 4994次浏览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4月19日下午,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武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称低保)将再次提标。5月1日起,城市户籍低保标准月人均提高70元,达到670元;农村户籍低保标准月人均提标140元,达到500元。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经武汉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600元/人.月提高至670元/人.月,提高幅度11.6%;农村低保标准由360元/人.月提高至500元/人.月,提高幅度38.8%。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865元/人.月提高至98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1000元/人.月提高至134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至2145元/人.月。按新标准测算,全市全年需新增提标经费约2.49亿元.

5月1日起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 看看低保申请条件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幅度较大,主要是为了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低保之间的差距。该负责人表示,新的城乡低保标准的执行时间是2017年5月1日,各区会严格按照这一时间要求落实。如果有个别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此时间落实到位的,最晚6月份必须落实到位,同时按新标准补发5月份增加的低保金,“民政部门将力争在5月内达到100%发放。”

据武汉装修网获悉,1996年武汉市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每人每月120元,今年是第14次城市低保提标,21年间,城市低保涨了5.6倍。

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16713户、168522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2787户、81417人,农村低保对象63926户、87105人。2016年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16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5.59亿元、农村低保资金3.57亿元。目前,武汉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60元/人.月。

全市现有城乡特困人员14238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1487人、城市三无对象1481人、城乡孤儿1270人(集中养育孤儿621人、社会散居孤儿649人)。供养标准分别为:农村五保对象、农村散居孤儿供养865元/人.月,城市三无对象、城市散居孤儿100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1300元/人.月。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2亿元。

相关问题解答:

一、怎样申办低保?低保家庭有哪些配套政策可以享受?

凡具有武汉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市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均可以向社区(村)提出低保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填写申请表上的基本信息和核对授权书。符合条件的对象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成。

目前,低保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水、电、气、教育、住房、就业、拆迁、殡葬费用优惠或减免等17项配套政策。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能否申办低保?

如果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向社区(村)提出低保申请。

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超出相关规定,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可以向社区(村)提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三、特困人员如何界定?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四、吃低保可以单独申请吗?人户分离怎样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原则上按家庭申请,但我市为了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对成年重度残疾人,包括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

对人户分离的家庭,如在现居住地满一年以上的,在现居住地申请低保,未满一年的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低保,满一年后可转到现居住地申请。

五、低保边缘户如何界定?边缘户有何救助政策?

根据现有政策规定,低保边缘户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即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70*2=1340元的,即可认定为低保边缘户。低保边缘户可以享受针对低保对象的部分配套政策,如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和教育救助等。

六、一位市民因二级残疾59岁以前吃低保,60岁他开始每月领取2000元养老金。请问他退休后还能吃低保吗?

如果该家庭领取2000元养老金后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如果超过了标准,则不可以继续享受。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武昌区1126套公租房启动登记 按摇号随机定选房顺序

下一篇:武汉建筑装饰协会供暖委新增20家 供暖服务标准将出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