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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家装纠纷 施工改动最好以附件形式说明

2010-11-03 09:04:39 · 218次浏览

近年来市民购房能力逐步提升,涉及家装的纠纷也增多了。10月27日从锡山区法院获悉,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中,家装纠纷占85%以上。民庭法官介绍,现在很多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知道凡事不能口头约定,可由于缺少专业知识或在细节上少一些相关附件,导致相关纠纷时有发生。

    近年来市民购房能力逐步提升,涉及家装的纠纷也增多了。10月27日从锡山区法院获悉,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中,家装纠纷占85%以上。民庭法官介绍,现在很多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知道凡事不能口头约定,可由于缺少专业知识或在细节上少一些相关附件,导致相关纠纷时有发生。

    实木橱柜只有门是实木的?

    张先生前段时间装修新居,有一家品牌橱柜的代理经销商上门推销实木橱柜,并拿来一块橱柜门板给他看。张先生觉得门板质量很好,便买下了一套近8万元的橱柜。后来橱柜安装进新家,工人为放置油烟机的管道,在柜体上开了一个洞,张先生发现扔下的废料竟是刨花板的。因为代理商不肯赔偿和调换,张先生把商家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实木家具的概念在家装行业比较模糊,消费者通常认为就是全实木家具,但商家理解并非如此。从市家具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门板采用实木锯材、柜体采用人造板的厨房家具在市场上比较流行,商家称为实木橱柜。至于门板和柜体都采用实木锯材制作的,称为全实木家具,因造价高,须双方书面约定。另外门是实木锯材,柜体是通过二次加工材料贴皮等制作的,也要双方书面约定。为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应注意其中的差别,购买时对商品进行详细了解。

    停工、改动事项最好以附件形式说明

    在不少装修合同中,双方会约定家装公司如果延误工期,超过一定时间要支付违约金。不过林先生在讨要违约金时遇到了困惑。他说装修公司晚了3个月完工,但装修公司指出林先生因家中有事要求停工半个月,复工后遇上雨季,一下雨他就要求暂停施工,而且装修还有改动,所以多用了很多时间。而法官发现,双方对停工和改动都没有记录,只记得大概,说不清超出的时间中哪些事出有因,很难判定有没有违约,为此劝说双方协商了事。

    据悉,在合同后加一个变更附件是比较理想的办法,装修期间市民往往会有新的想法,添加一些创意,对实际效果不满意还可能要重装,因此如果将停工以及施工改动所需要的时间、费用等写上,双方签字确认,可以避免不少争议。

    寻找装修公司谨防遭遇“游击队”

    采访中还发现了一种情况,有的市民到家装公司谈装修事宜,接待的是公司工作人员,但是接下工程时,工作人员是借着公司名义“打野鸡”,所以给的合同上虽然有公司名字,但是没有公章,只有工作人员的签名。事后,市民因对装修不满找到装修公司索赔,但合同不被公司认可,而那名工作人员已跳槽,索赔困难。对此法官提醒,挑选装修公司不仅要选择信誉好的公司,而且要签订正式合同,条款完备并有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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