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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业主买房遭遇套路 一套房子中介就收费12万多块

2017-04-26 09:01:24 · 2466次浏览

近日有市民反映,一套二手房,报价270万,地产中介承诺帮买主讲到260万成交,代价是这10万差价中介拿七成。看起来是双赢,但联系到卖主才发现,卖主报价仅251万。一手托两家的中介,恐怕干着一手吃两家的勾当,下面跟济南装修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二手房中介公司炒房吗?听到这个问题,不少市民都会心一笑。前段时间,济南的张女士就切身体验了一次中介的“套路”。据济南装修公司了解,今年3月份,张女士与丈夫商议决定通过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购买一套房屋。然而,作为买家,张女士不仅去了三趟中介公司仍未见到房主,还称被中介人员索要“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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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阻买卖双方见面,主动索要好处费

近日,济南的张女士通过纬一路的某不动产门店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去了店里三趟都没能如愿见到房主面谈。

等得不耐烦的张女士一再追问,中介工作人员才表示,房主定价是270万,他能帮着谈到260万成交,但这10万差价中介要七成,并且只能以现金支付。

真要能便宜分他点也未尝不可,就是为啥一定得用现金?张女士当时感觉不对劲,没有马上答应。

张女士说,在该门店里的展牌上,她发现了和自己想买的房子很像的房源,户型、面积、位置都一样,价格却为260万。这事够蹊跷!

几经辗转,张女士终于直接联系到了房主。房主说,自己要出手的房屋130多平,单价1.9万,总价是251万。

张女士大惊,中介一经手,房价瞬时上涨19万! 按照中介工作人员提供的方案,房价总额2%的中介费再加上7万好处费,从这一套房子中介就收费12万多!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炒房吗!”弄清原委后张女士很气愤,这桩买卖最终未成交。

报价与展板标价不一,明着吸引暗着操控

济南装修公司了解到,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济南的张先生身上。前几天他通过某二手房中介购房二手房,中介人员报价120万,但他却在中介公司的展板上发现这套房屋标价为115万。

“这就是自相矛盾,欺骗消费者。”张先生生气地说。他随后质问中介人员,对方却不以为然称“广告牌上打错了”。

对于展牌上的二手房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一样的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么做是为了能吸引客户。

“价格越低越有人关注,因为买卖双方不能第一时间见面,所有的信息都是汇集到我们这,这才能给了我们营销和赚取利润的空间。”该业内人士说,然而对于更多信息,他并不愿意再多透漏。

张先生表示,普通人没有买房、卖房经验,而身在行业中的中介公司却不一样,他们可以掌握买、卖双方的一手信息,而正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让一些中介“钻了空子”。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买卖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约之前是见不到面的,只有中介了解双方的心理价位。中介就可以一边向卖方压价,一边抬高买方的预算。

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一些中介人员间接抬高了购房者的预算,市民发现后才会怀疑并质问其炒房。

你以为卖方获益了?多卖的钱他们也不知情

对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仅仅是买房者感觉吃了亏,甚至连卖房者也感叹中介实在“套路太深”。

济南的杨先生说,前一阵子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售卖房屋,自己出价是105万,可中介实际售价却为109万。但多售的4万块钱一开始自己并不知情。

杨先生表示,虽然他是卖家,但买房者却以超出原本的价格买到房屋,在人看来就是炒房,而且这样的做法实在“太不光彩”。况且“卖房者也有可能成为购房者”。

业内默认的“辛苦费”:向买家收成交价的2%

走访了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在历下区某小区周边,短短几百米的街道两旁有五、六家房地产中介店铺,售房信息大都直接张贴在店铺门口,吸引购房者的眼球。

一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房主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售房交易时并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中介费是向顾客(买家)收取的,是成交价的2%。”咨询多家中介公司都得到了相同的答案。但其中也有中介人员表示,为数不多的公司会收取卖方一定数额的佣金,价格在“1%左右”。

来到另一家中介公司,当表达想要售房的意图后,一名中介人员表示如果价格卖得多,“可以适当给我们点辛苦费”。

有中介人员称,如果贷款购买二手房,那么除了中介费,房屋评估等费用还需要另算,但这些钱并不是直接交给中介公司的,但可由中介公司代缴。

各方反应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

该中介(张女士找的那家)涉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但是也不是很好界定,我们这边无法受理。因为(张女士遇到的)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些中介手里有几套房源,就会借此机会提高价格,所以建议咨询法律服务。”

山东事务所孙才望:

中介方作为此次房屋买卖的居间人,有权利收取居间费用(即中介费),但也仅限于此。如果他们以种种理由索要好处费,不仅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还违背了职业道德。如果造成经济损失,利益相关人可以进行投诉。

济南市房管局: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第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第二是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如果反映属实,那么购房者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我们会进行进一步核查处理。

中介门店经理:

这件事我并不知情,但按照规定不允许索要好处费,会将情况上报并给你们反馈。

提醒:购房者需当心这些常用伎俩

第一、虚假广告

看上去越“优秀的房源”越是先要考证其真实性。“你打过去电话,他一定会给你说这套房子太抢手,已经卖掉了之类的。”一位购房者说,“就是想吸引你打电话,然后给你推荐别的。”

第二、价格猫腻

像市民张女士所反映的一样,一些中介公司喜欢在价格上“做手脚”:一边抬高购房者的预算,一边压低卖方的价格,“两吃”赚利差。

第三:催促交款

网友“不会飞的鱼儿”称,房子卖的越快,中介拿钱越踏实。所以中介会使出花样威逼利诱客户尽早买房,更有甚者还会营造无数人看房的假象,刺激购房者。在采访中,张女士也称被中介人员反复催款,还称可以先“垫上钱”。

第四:零首付陷阱

济南装修公司提醒: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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