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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收房时发现门边"多了一堵墙" 开发商:愿协商解决

2017-04-26 09:24:00 · 2304次浏览

“相邻的两间房,户型居然建反了。”近日,南昌市民唐先生反映,他于2015年购买了南昌某小区的一处房屋,今年3月收房后发现,房屋户型和购买时不一致,进门处多了一堵墙,正是因为这堵墙减小了自家房屋的面积,导致自己无法按原计划装修。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考虑到小孩读书问题,2015年6月,唐先生购买了位于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的某小区的一处房屋。“购买前,置业顾问说小区的房子还在建设中,没有样板房,但联发君悦朝阳样板房的户型和面积与其的面积一样,而且带我们前往君悦查看。”

收房时发现门边"多了一堵墙"

“电表井”与“水表井”建反了?

唐先生回忆起当日看房一幕:“在样板房内,君悦朝阳样板房每单元同一层中间两户的面积出入不大,差别只在于一套房屋外设置了水表井,另一套房屋外设置了电表井。”唐先生称,由于水表井占据房屋的面积较小,因此不会影响到房子面积的利用问题。

“当时置业顾问宣传称,水表井的左侧位置可作为厨房,右侧可作为卧室,而设置水表井的房屋比设置电表井的房屋每平方米价格要多出50元。”即使如此,唐先生认为,只要房屋结构好,自己住的舒适,他选择购买该小区设置了水表井的房屋。

据南昌装修网了解,今年3月7日,唐先生收到了开发商——联发集团南昌联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份《入伙通知书》。该通知书要求,在2017年3月21日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且,在通知书最后写明:“如未能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办理入伙手续,则您购买的该商品房自2017年4月1日起,即视为正式交付。”

对此,唐先生在规定时间与开发商办理交付手续,但在收房后,唐先生发现自己房屋的户型和购买时不一致。“按照合同规定,房屋门口应该是设置水表井,可实际却设置了电表井,导致房屋内多出了一堵一米多长的墙。”

现场:房门边上“多了一堵墙”

4月21日,有相关人士来到该小区。走出电梯,打开唐先生的房门看到,长1.7米的电表井向房内延伸,内部封闭,相当于有一堵宽一米厚的墙在房门边。“我原本打算设计做厨房和卧室的,但是现在连个冰箱都难放下。”唐先生指着多出的墙面诉苦。

据唐先生介绍,小区的房子有3栋高层,4个单元的户型均发现了结构改变。

对此,唐先生质疑开发商最初在建造房屋结构时,与原先规划建设不一致。

开发商:设计时做了调整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唐先生提供的一段视频,视频里一名自称是开发商代表的朱姓负责人与业主进行对话,有业主询问朱姓负责人:“电表井和水表井是不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建反了?”对此,朱姓负责人承认,确实是管井位置错误才造成了面积的偏差。

4月24日,开发商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改变房屋结构之说,只是在房屋设计时做了变更调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承认确实没有提前告知业主,这是工作失误,所以我们愿意同业主一起协商此事。”

该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朱姓负责人刚来公司,对具体情况并不清楚,所以该朱姓负责人的说法并不是最后定论,而开发商已经陆续和业主进行过沟通,正在协商解决此事。

房管部门:业主可按合同约定索赔

对此,南昌市房管局测量小组一吴姓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会按照原先的规划设计做,但设计都会存在部分的瑕疵,所以房屋在后期竣工验收时,调整规划图纸是很正常的事。该小区的规划更改是通过房管局验收和规划局确认的,因此,手续是合法的。

该吴姓工作人员还称,现在业主收到的房屋与原先所需要购买的不一致,那么就存在着开发商违约的问题,关于如何赔偿,业主可按照合同要求,向开发商索赔。

律师: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有律师认为,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商品房买卖纠纷解释》第14条规定,开发商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若消费者同意继续履行,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超过3%的部分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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