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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公寓危房问题后续:敦促修缮或将进行棚户改造

2017-04-27 09:40:54 · 4582次浏览

深圳罗湖区松某公寓危房问题近日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罗湖区住建局将督促松泉公寓修缮,表示满足条件可进行棚户区改造。深圳装修网了解到,相关部门根据检测鉴定报告,松某公寓尚未达到城市更新的要求。如果业主要求改造的意愿强烈,在满足“两个100%”的要求后,可以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棚户区改造。

深圳某公寓危房问题后续:敦促修缮或将棚户区改造

松某公寓危房问题:天花板脱落

松某公寓危房等问题得到社会关注,并引起深圳市相关部门重视。据深圳装修网了解,4月24日下午,在罗湖区住建局的组织下,罗湖区领导到松某公寓了解相关情况。

为了解最新进展,调查员再次发函罗湖区政府,就松某公寓的房屋安全、设施老旧、消防安全、“住改商”等问题进行咨询,罗湖区住建局作为相关主管部门积极给予回应。深圳装修网了解到,罗湖区住建局表示,将与东晓街道办事处,继续跟踪督促松某公寓房屋所有人等责任主体,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修缮等义务。同时也表示,根据检测鉴定报告,松某公寓尚未达到城市更新的要求。如果业主要求改造的意愿强烈,在满足“两个100%”的要求后,可以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棚户区改造。

满足“两个100%”可进行棚户区改造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罗湖区住建局表示,关于松某公寓老旧问题,专业鉴定机构出具了《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根据报告结论,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松某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修缮或者改造。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未及时修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区主管部门责成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限期修缮;逾期未修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为修缮,修缮费用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承担。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而其第二十二则规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因此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罗湖区住建局表示,将与东晓街道办事处,继续跟踪督促松某公寓房屋所有人等责任主体,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修缮等义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松某公寓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

不过,对于城市更新问题,罗湖区住建局则指出,根据松某公寓第2、9、10栋的《结构检测鉴定报告》,鉴定结果B级(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尚未达到城市更新的要求。如果业主要求改造的意愿强烈,在满足“两个100%(业主100%同意棚改,100%同意棚改补偿标准)”的要求后,可以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棚户区改造。

争取能顺利选举首届业委会

罗湖区住建局表示,由于松某公寓目前暂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

据深圳装修网获悉,2016年4月,东晓街道办收到了松某公寓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书面申请。罗湖区住建局表示,在收到申请后,东晓街道办牵头成立了松某公寓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讲解指导,在小区现场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氛围,动员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业委会选举。目前,根据筹备组的决定,定于4月26日开箱验票,争取能够顺利选举产生松某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东先生(化名)表示,目前业主的主要诉求是改善居住环境,而改善的首个步骤就是成立业委会。据了解,昨天上午(4月26日)10时许,业主投票箱已从临时投票点转移到松某公寓工作站,目前票数正统计中。

评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松某公寓问题经曝光后,深圳市各级部门相继重视,并积极回应问题给出解决方案,罗湖区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目前,罗湖区住建局已提出,跟踪督促松某公寓房屋所有人等责任主体“积极履行房屋修缮义务”,期待松某公寓居民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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