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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男子买房13年却不能装修入住 新旧房主争端不断

2017-05-10 10:10:04 · 11259次浏览

家住福州市螺洲镇的陈依桂,6年前在福州台江某小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单元房,然而令他郁闷的是,这个房子,自己一天都没有住过,甚至连门都进不去。而且,这栋房子的交易,还要追溯到2004年,也就是13年前,这是怎么回事呢?跟福州装修网一起来关注。

2004年交易的房子,截止到现在,过去13年,却依然没有入住,这是怎么回事呢?老陈出示给相关媒体的栏目组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明确写着,台江区某小区8座611单元的这套房子,属于他一人所有。但是,当相关人员来到该小区,准备进屋的老陈被一名男子拦在了门外。男子的家人声称,这是他们的房子,双方当场争执了起来,差点就要扭打在一起!目前居住在这套房子里的又是什么人,为什么他们也说这是自己的房子呢?跟福州装修网一起来看看。

福州新旧房主争端不断

阻拦老陈的男子叫林桂峰。林大哥告诉相关人员,自己已经在这套房子里生活了13年,但房子的产权人也不是他,而是他的妻子——李晶。原先,他们从一个拆迁户手里买下这套房子,可当时管理不规范,不能办产权证。

等到2009年可以办理证件的时候,李晶背着家里人偷偷办下了房产证,把房子归在她一人名下,然后偷偷卖掉。林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无家可归”。大家都无法接受,所以这么多年一直住在房子里不愿搬离。而且据他们说,也没有别的房子可供居住。

当初,买走林大哥房子的人,其实并不是老陈,而是老陈的嫂子李明凤。林大哥的妻子李晶将房子卖掉后,就消失了,林家人无处申诉,便把问题归咎于买家李明凤,并拒绝搬走。为了拿回房子,李明凤几经交涉,林家人都坚决拒绝从她的房子里搬走。

2004年6月,李明凤一纸诉状将林桂峰一家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胜诉。法院要求林桂峰一家在一定时间内搬走,且在搬走之前,每个月要向李明凤缴纳1000元的消费使用金,也就相当于租金。可几个月过去了,林家人还是纹丝不动。

李明凤后来去了美国,眼见这套房子简直是个烫手山芋,于是干脆把房子过户给了老陈。老陈就这样为家人当上了“接盘侠”。

老陈多次上门,都吃了闭门羹,向法院求助,法院总是说林家有年迈的老人住在里面,要体谅,再等一等。没想到 一等就是十几年。

在这期间,他唯一能得到的补偿,就是林家每个月向他缴纳的1000元消费使用金,然而,这种状况维持到2015年的时候,又起了变化:2015-2016年间,每年都有4个月收不到使用金。

到了2017年2月,老陈收到法院发来的调查函,得知林桂峰的父亲林国桢老人已经在2016年10月过世,因而原本每个月交给老陈的1000块钱也随之停发。这下,老陈觉得林家人再也没有留在房子里的理由了,自己也66岁了,等不起,一定要做个了断。所以,他找媒体帮忙。于是,相关人员来到该小区与林家人当面协商,就出现了本文开头激烈争执的那一幕。

栏目调解员许世敏建议,争议双方从房屋租金和租期的角度展开协商。林家人多势众,向老陈摆出条件:要么老陈再次起诉他们,要么私下解决。私下解决的条件就是要求老陈对他们做出补偿,比如之前的消费使用金就要归还。老许指出,他们的要求不合法,因为从房屋出售之日起,他们已经不是法律上的房屋所有人了。

出于对林家人实际困难的考虑,老陈愿意出钱、出力配合林家人搬走。但是林家人似乎并不满意,因为当初14万出售的这套房子,现在估计值100万了,他们觉得自己太亏了,不甘心。

老陈愿意补贴给林家人1万元,限他们2个月搬走。但是,林家人说至少要30万,不然免谈。双方心理价位差距悬殊,调解暂时陷入僵局……

老陈能够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吗?林家人的住房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福州装修网也将进一步关注事情的进展,欢迎关注福州装一网,了解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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