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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坚持收取燃气初装费 业主装修进度一拖再拖

2017-05-18 09:35:33 · 2836次浏览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近日,市民周先生反映,他2016年2月在象湖明珠买了一套房,今年3月准备装修,找开发商装燃气表时,开发商却称要交3200元燃气初装费。“省发改委曾经发文,说2016年1月1日以后购房的业主可以不交燃气初装费,开发商却违规收取这个费用。”周先生说。

据南昌装修网了解,周先生仔细翻看与开发商南昌申标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现合同中有一条提到,“管道燃气办理入住后由买受人自行申报开通,初装开通费由买受人自理。”

燃气初装费的国家规定 

市民

开发商一定要收燃气初装费

周先生说,开发商坚称就是要收取燃气初装费,他家装修的进度因此一拖再拖。因为燃气表迟迟没有安装,且多次找开发商得到的回应都是要交3200元的燃气初装费,周先生只能妥协,交了这3200元。

“当时我要求开发商给我开一张燃气初装费的发票,对方却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代收燃气费’。我明明没有开通燃气,为什么要写‘代收燃气费’?当时我就质疑这个问题,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却突然从我手上把那张收据抢回去,并把钱退还给我。”周先生说,开发商不敢在收据上写明是收取燃气初装费,中间肯定有问题。

开发商

所有业主都交了这笔费用

象湖明珠的开发商南昌申标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他(周先生)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了。关于这个燃气初装费的问题,具体的事情要问燃气公司,以燃气公司说的为准。”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张姓工作人员说,燃气公司收了开发商的钱,而且所有业主都交了这笔费用。“如果他不交,那别的业主会怎么说我们?”张姓工作人员坚称,燃气初装费是一定要收取的。

此外,一名自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人表示:“和周先生同一批的业主,都交了燃气初装费,我们会建一个单子,一起报到燃气公司那里。”

燃气公司

2016年及以后买房业主可以不交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分管象湖明珠小区的燃气公司市场部喻经理表示:“只要是2016年1月1日以后签的购房协议,业主是可以不交燃气安装费给开发商的,因为发改委的文件上写得很清楚,燃气初装费直接被纳入房价里了,业主不用单独再交这个费用。”

最后,有市民将问题反映至南昌县物价局,物价局工作人员称,今日会对此事进行调查。

律师

业主的买房合同可能不合理

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周先生这份合同是在发改委公告发出来之后签署的合同,那么合同中提到“管道燃气办理入住后由买受人自行申报开通,初装开通费由买受人自理”,说明这是不合理的购房合同。“因为已经有明文规定,现在合同中还提到燃气初装费由周先生自理的话,可能是开发商没有更改合同,直接用之前的合同条款给后面的业主签署。”杜律师说,以周先生的情况,是可以不用交燃气初装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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