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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去库存 个人买非住宅商品房可获更多贷款支持

2017-05-22 09:06:02 · 495次浏览

近日,安徽省住建、国土、财政、商务、税务、银行6部门联合发布安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意见,据蚌埠装一网小编了解,今后,安徽将考虑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库存商品房。

蚌埠装一网小编获悉,近日,安徽省住建、国土、财政、商务、税务、银行6部门联合发布安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意见,去库存措施更细化。

安徽省去库存 个人买非住宅商品房可获更多贷款支持

今后,安徽将考虑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库存商品房,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建筑外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改造为教育培训、幼儿园、养老等公共服务用房,同时逐步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商品房库存继续减少

根据省统计局最新统计,1-4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3.7%,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3.5%。

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增加,今年前四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464.3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住宅投资999.2亿元,增长16.5%,增速加快0.3个百分点。

商品房销售放缓。受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及去年基数较高影响,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额增速双双回落,市场降温的态势比较明显。

1-4月份,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247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3.8%,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17.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11.2%。商品房销售额1519.9亿元,增长24.3%,增速回落1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28.5%,办公楼销售额增长21.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2%。

整体来看,全省商品房库存继续减少。

4月末,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2486.4万平方米,比3月末减少5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41.3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10.7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2.8万平方米。

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面对今年楼市发展形势,近日安徽省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全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各类非住宅商品房在售量、将要上市量和市场总体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土地投放量,优化用地供应结构。

要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商业、物流、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量和布点要与城市功能、人口规模、经济发展、产业规模、消费能力等相适应。

合理布局各类商业网点,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日常生活。优化住宅项目中非住宅配建方式,提倡配套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

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运营库存商品房,盘活资产。

收购或改造一批库存商品房。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建筑外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改造为教育培训、幼儿园、养老等公告服务用房,也可以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社会化养老、文化、旅游、大学生创业、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

据小编了解,全省还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个人购买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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