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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小区出租地下车位70年使用权 人防办介入调查

2017-06-02 10:33:55 · 5111次浏览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颂居小区的业主华先生反映,称5月27日该小区开发商突然贴出通知,7月1日起将停止对地下停车位的租赁与临时停放,南昌装修网了解到,这意味着他们如不购买停车位,就没办法继续用地下停车位了。

据南昌装修网了解,雅颂居小区负二层车位实为人防工程,另外为规避国家规定,开发商以每五年自动续签名义长期租赁,目前南昌市人防办介入调查。

小区地下车位出租

业主: 租了一年多,现在地下车位突然要停租

据华先生介绍,他入住小区一年多以来,一直都按月租赁车位。5月27日,雅颂居小区的开发商嘉里置业(南昌)有限公司突然贴出公告称:计划自2017年7月1日起停止南昌雅颂居地下停车位的租赁及临时停放,再次开放的时间安排待开发商另行通知。

对此,华先生认为很不合理,因为他们小区没有地面停车位,如果地下停车位暂停租赁和临时停放,业主就没地方停车了。并且负二层人防停车位是建筑物附属设施,应为业主共有,开发商“只卖不租”更不合理。

开发商: 是出租70年使用权,每5年自动续签

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对此,开发商嘉里置业(南昌)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周女士表示,通知中所提出的只是暂时停止租赁车位与临时停车,要对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清场,在相应位置安装已预订的车牌标识,待处理完已售车位后,剩余的车位再重新设定方案,确定如何开放小区停车库。

周女士称,小区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容积率,因此开发商也没有产权,不能说是出售车位,应理解为出租车位使用权,出租的年限是70年。周女士同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负二层人防车位只允许短期租赁,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我们同样是签订出租70年使用权的合同,不过,签订的方式是每五年都自动续签。这样就不违反相关规定要求了。”

人防办: 已要求开发商暂停长期出租或出售

随后,南昌装修网了解到,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5号)文件中,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买卖或者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控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对此,南昌市人防办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业主反映,并同业主与开发商在南昌市信访办进行协商处理,人防办要求开发商暂时停止人防车位的长期出租或者出售活动,并已介入调查。

专家: 以自动续租形式回避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此,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副教授张芳山表示,人防车位明确规定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若开发商以自动续租形式来规避相关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业主若以租赁70年的形式获得人防车位使用权,是得不到合理的法律权益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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