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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6-05 09:12:27 · 479次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市纪委对近期我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市纪委对近期我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固镇县石湖乡桑圩村党支部书记陈琼在办理低保工作中为亲属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2012年,陈琼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父母分别办理了低保手续,合计领取低保资金12510元。桑圩村还存在虚报冒领“空心庄”搬迁补助、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陈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禹会区马城镇庙前新村聘用干部成祖珍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5年,成祖珍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之便,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登记户口等过程中收取好处费共计5000元;截留侵占村民上缴的社会抚养费1000元。成祖珍还存在工作失职等其他违纪问题。成祖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除聘用关系,违纪款予以收缴。

固镇县任桥镇三义村治保主任陈店平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3年,陈店平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仍以家庭困难为由,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陈店平还存在用群众集资“一事一议”修路款旅游等违纪问题。陈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河县城关镇北店社区妇女主任黄建侠违规申报低保问题。2016年,黄建侠利用职务便利,在工资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下,违规申请低保并获得低保款及低保户电费补贴2130元。黄建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切实为精准扶贫提供纪律保障。

县、乡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县、乡纪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重拳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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