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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污染+占车位! 苏州一小区蔬菜店被下达"逐客令"

2017-06-06 10:12:12 · 1706次浏览

苏州某小区一水产蔬菜店被小区全体业主下达“逐客令”。那么,该业主究竟为何要这样做呢?据苏州装修网了解到,该蔬菜店自开业以来,不服从物业管理,占用多个车位用于经营,占道、污染、占车位样样齐全。对此该蔬菜店商家不愿搬离,称与“二房东”合同未到期。

针对堵门事件,向多方进行了求证,究其原因是不久前业委会的一纸“逐客令”使商家与业主的矛盾凸显,最终造成了商家昨天用一辆货车堵小区入口的恶性事件。

占道+污染+占车位! 苏州一小区蔬菜店被下达“逐客令”

那么,翰林缘花园业主究竟为何要对这家水产蔬菜店下达“逐客令”呢?

多次要求整改效果不佳,业委会决定收回商铺

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一份公告,商业街(门牌号:26幢101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2014年业委会牵头与刘林签订合同,用于经营怡家乐超市,后刘林私自将该门店分割出租给链家和蔬菜店,违反了租赁合同第六、十三条“不得转租”的约定。

公告中说,蔬菜店自开业以来,不服从物业管理,占用多个车位用于经营,使用消防用水,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车辆不服从管理,小区内乱停”,并于去年发生了重大伤人事故,引发了小区业主的多次投诉。

为此,小区物业曾多次要求其整改,但效果不佳,于是业委会和居委会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按合同约定收回商铺。物业从春节前就开始约谈合同签订人刘林,对方一直回避与物业沟通解决。出于实际考虑,业委会在上月5号对蔬菜店发函告知合同解除,并说明,6月1日为限期搬离的最后期限,对拒不离场的将采取断水断电锁门措施。

占道+污染+占车位!小区业主不满由来已久

在小区内,通过业主也了解到,大家对于该店的不满由来已久,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上面提到的占道经营,该店将菜、箩筐等杂物随意堆放在室外人行道板上,影响了小区业主的出行。其二,是严重污染小区生活环境。该店在室外宰杀鱼,污水随处倾倒,尤其近期天气转热,更容易招来蚊蝇,严重污染小区生活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其三,该商家还长期占用该小区原本就紧张的公共停车位,用于堆放其经营物资。

此外,苏州装修网了解到,寒山闻钟和12345便民服务中心,也多次接到该小区业主投诉,反映相关情况。

商家不愿搬离,称与“二房东”合同未到期

为了解情况,来到了位于小区26幢一楼101室的水产蔬菜店,在该蔬菜店内看到,该店的营业执照贴在了收银台醒目处,门口有不少蔬菜篮子等堆放在人行道板上,进门处便是宰杀活鱼的地方,地上有不少污水。面对询问,该商户称自己与二房东刘林签署的合同还未到期,因此不会搬离,物业也无权禁止他们的货车进入。

“我们签订的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为什么要让我们搬走?”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该商户表示也有整改,物“业和我们说了之后我们就改了,篮子都已经放到里面来了,现在还不让我们的车进来,我们只好把车停在门口了。”

律师:纠纷可协商,影响公共秩序可采取强制措施

就此,向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的席志伟律师进行了咨询,他认为,如果商家和物业存在有合同纠纷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但如果因为双方矛盾而影响小区业主正常出入的,不仅有违社会公德,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规定,小区业主有权报警,由警方出面协调解决,影响公共秩序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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