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 停车位只卖不租福州一业主爱车驶入小区难
随着房价的高涨,小区停车位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因停车位而带来的问题也屡见不鲜。车位抽签、先到先停……这些停车难问题,福州装修公司也有所耳闻,在各小区时有发生。如今,甚至有小区物业公司提出停车位必须买,不买就不让进的“霸王条款”。
针对有的小区不买车位不让停车的霸王条款,福州装修公司了解到专家是这样说的,地下室产权车位是卖是租,可由车位产权人自由选择出让方式。但是,物业公司不得以不购买停车位就不允许业主将车停在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上,这是不合理的。
案例:不买停车位就不让小车进小区
2016年陈女士购买了福州城门附近的一套房产,去年陈女士顺利入住。因为居住的地方与陈女士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所以陈女士添置了一辆汽车。但是,令陈女士懊恼的是,近日她得知小区的停车位只卖不租。而且,小区物业公司还说,如果业主不买停车位,就不让车子进入小区。陈女士想问,小区的停车位就一定要买吗?如果买不起车位,物业公司有权不让进这合法吗?
权威解读:产权人可以决定车位出让方式,但不能剥夺业主合法权益
“有产权的车位,可以由产权人决定车位的出让方式。但是作为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制止业主开车进入小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小区的停车位已满,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绿化带等非正规停车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将车辆开出小区。”卓律师表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确需改变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因此,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禁止某些业主使用小区公共位置上的停车位的行为涉嫌侵犯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福州装修公司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向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停车位场地租金。但是,位于架空层内、地面公共停车位,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同样不得收取场地租金,只能收取车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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