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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关于加强市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5条公告

2017-06-13 10:04:54 · 1873次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严肃查处房屋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据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号)、《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等相关法律规定。

平顶山市现在对于房屋租赁管理登记备案管理的公告已经出来,今天平顶山装修网小编将有关事宜公告给大家整理分享一下。

平顶山市关于加强市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的5条公告

一、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隶属于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是市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市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30 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现已出租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到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平顶山市关于加强市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的5条公告

三、逾期仍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经我单位调查核实后,上报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凭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办公地点:中兴路南段路西枫园快捷酒店三楼联系电话:2636046 2636050 2636052 

看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公告的这五点你都记住了吗?平顶山装修网小编建议只有按照规定走就会避免后期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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