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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停旧发新 办理流程详解

2017-06-14 10:39:03 · 2740次浏览

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到,施行不动产登记,是为了保障权利人的完全产权。进入受理环节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后续流程,一周左右,权利人可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网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还可以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有效避免因提交要件不全或缺少落宗信息而来回往返的情况。

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到,自2016年11月30日起,我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停旧发新”,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过渡期,基本实现平稳运行。但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仍有不少市民对办理流程一知半解,为此某专业人士近日进行了深入了解,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以三种常见的登记类型为例,为市民详解相关业务流程和需提交的材料。

呼和浩特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停旧发新 办理流程详解

A、商品房买卖(开发商分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在出让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出售给购房人,应当申请商品房买卖登记。

需要提交的要件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营业执照(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开发商授权给购房人,需开发商盖章)。

办理流程:首先需购房人携带购房合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查询不动产单元号;随后,携带相关完税凭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最后,携带所需要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领受理号,并正式办理。

B、存量房买卖(二手房过户)。不动产权利人将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出售给购房人的,应当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

需要提交的要件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为:首先,需卖方携带房本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查询不动产单元号;随后,买卖双方携带所需要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领受理号,正式受理。

C、抵押登记。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以合法拥有的不动产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需要提交的要件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需银行盖章),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加盖银行公章)复印件,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授权委托书(银行授权个人,加盖银行公章)。

办理流程为:首先,需个人携带身份证、房本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查询不动产单元号;随后,到导询台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携带所需要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领受理号,正式受理。此外,办理其他类型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及具体要件可登录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或参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的办件指南,或者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志愿者窗口咨询。

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到,施行不动产登记,是为了保障权利人的完全产权。在登记过程中,为了体现权利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统一登记较此前分散登记时增加了一些“新要求”: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留存当事人到场申请的照片,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查验当事人身份是否真实;当事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和证书进行拍照留存。

进入受理环节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后续流程,一周左右,权利人可领到不动产权证书。

此外,国土部门提示广大市民,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选择就近的、人员较少的服务点,可有效减少排队等待的时间。同时,倡导大家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具体方式为:登录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后台工作人员会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以短信的形式将审核结果发送至申请人,符合登记条件的,凭受理号并携带所需要件到指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受理窗口办理手续。呼和浩特装修网还了解到,网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还可以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有效避免因提交要件不全或缺少落宗信息而来回往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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